點新聞 | 每日點新聞 點解香港事

每日點新聞 點解香港事
下載APP
標籤

13暴徒串謀策劃傷警續還柙 明年2月再訊

一名涉案者當日被警方帶走扣查。 (資料圖片)

13名男女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涉意圖計劃以不同方式傷害警員,被控包括串謀謀殺等多項罪名。案件今日(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1日,全部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續還押監房看管。

13名男女依次為22歲黃振強、24歲工程人員吳智鴻、22歲學生張俊富、20歲張銘裕、21歲學生嚴文謙、33歲彭軍壕、18歲補習教師蘇緯軒、29歲技術員賴振邦、24歲電影製作員李家田、24歲物業助理許湛榮、29歲設計師鍾雪瑩、21歲倉務員蔡凱明及27歲維修技工陳玉龍。

引用反恐條例提控

控方首次引用《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控告當中10人一項串謀引爆訂明目標罪,該10人包括黃振強、吳智鴻、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蘇緯軒、彭軍壕、李家田、賴振邦及許湛榮,指他們於2019年8月1日至12月8日,在香港串謀其他人,非法並意圖針對特定目標,送遞、或引爆2個爆炸裝置,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嚴重傷害;或串謀在香港引起爆炸,對他人生命或財產造成嚴重傷害。罪行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此外,以上10人同時亦被控一項串謀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罪,為上列罪名的交替性控罪。

10被告被控串謀謀殺香港警務人員

上述10人同時另被控同日同地串謀謀殺香港警務人員。黃振強及張俊富另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指他們在2019年12月3日至8日,在荃灣致利工業大廈19樓一個單位內,管有2盒煙火。張俊富另被控於同年12月8日在該單位內無牌管有火器,即4罐內含香草基壬酰胺的噴霧。

4被告涉管有槍械或彈藥

其中4名被告吳智鴻、蘇緯軒、鍾雪瑩、李家田,被控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控罪指,吳智鴻於2019年12月8日在北角富澤花園富嘉閣某單位內,無牌管有1支手槍、4個彈匣及106發子彈;李家田涉於同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香港管有1支手槍、1個彈匣及14發子彈;蘇緯軒、鍾雪瑩涉於同年9月20日在大埔翠屏花園一單位及地下,無牌管有1支長槍、6個彈匣內有211粒長槍子彈及2個手槍彈匣內有30發子彈;蘇緯軒、另被控於同日在翠屏花園地下,使用槍械及彈藥,意圖抗拒合法逮捕。

2被告涉製造炸藥及無牌管有火器

蔡凱明被控一項協助及教唆他人製造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指他於2019年10月1至31日,協助及教唆賴振邦等人,製造一支雷管;陳玉龍被控於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月17日串謀蘇緯軒及其他人,無牌管有火器及彈藥.及於2020年1月17日在沙田廣源邨廣松樓某單位內管有1支手槍、4個彈匣,及92粒子彈。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13暴徒串謀策劃傷警續還柙 明年2月再訊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