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就「支聯會」及相關被告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作出裁決,裁定「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罪名成立,何俊仁早前已承認控罪。備受關注的案件,最終仍須回到法律和證據本身。法庭經公開審訊,對控辯雙方的法律爭議及證據逐一分析,並在裁決理由中清楚交代判斷依據。裁決指出,「支聯會」綱領中的「結束一黨專政」針對中國共產黨,其所稱「結束」具有「推翻」和「破壞」的含義,目的在於結束中國共產黨在《憲法》下的領導地位。由此可見,案件的判斷並非基於政治標籤,而是法院依據具體言行、行為目的和適用法律作出的司法裁斷。尊重司法裁決,首先就是尊重以事實為基礎、以法律為準繩的法治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