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原訟法庭15日就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三項罪行作出嚴正裁決,控罪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法庭裁定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全部控罪罪名成立。特區政府今日(16日)強烈譴責香港記者協會(記協)及反華外國媒體無視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將黎智英等被告定罪的判決,企圖誤導公眾,刻意為罪犯黎智英洗白,及為他披上所謂民主的虛假外衣,目的是掩飾其操弄媒體以煽動大眾及出賣國家和人民利益,為外部勢力作滲透及對年輕人進行「洗腦」的顛覆工作和無恥行為。
港聞
12月16日 10: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