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就「35+串謀顛覆政權」案服刑的前「香港眾志」頭目黃之鋒,去年被控於2020年與羅冠聰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日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完成交付至高等法院程序,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轉介高等法院審理。黃之鋒繼續還押候訊。
黃之鋒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經修訂控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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