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黑暴極端組織「屠龍小隊」多名成員被控違聯合國《反恐條例》,是律政司首次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案件今日(23日)在高等法院審理。6名男被告被控串謀爆炸、串謀謀殺等罪,1名女被告被控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罪,被告否認控罪。
案情指,2019年12月8日「民陣」港島遊行,7人聯同其他人,在遊行路線放炸彈。控方指,兩個炸彈相距127米,引爆小炸彈,引警員到場,再有人開槍射警員,迫使他們退到大炸彈時,引爆大炸彈。
控方的軍火專家報告稱,兩個炸彈都是用無線電話遙控,較大的炸彈威力半徑達400米,炸彈中藏有鐵釘。當日如果炸彈爆炸,途人及四圍的財產都有損傷。
控方證人列表有133人,包括幾名已認罪的被告,稍後會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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