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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追蹤|「外力馬前卒」用完即棄 「鍾翰林們」能否醒悟

「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承認一項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洗黑錢罪,昨日(23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43個月。此案為第三宗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判刑案件,現年20歲的鍾翰林亦是當中最年輕的被告。鍾翰林在被捕之前曾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所謂「政治庇護」,但卻吃了「閉門羹」,被境外反華勢力「用完即棄」。有市民直言鍾落得今日下場是咎由自取。

這個15歲就參與各類社會運動的青少年最後落得此番下場,讓人唏噓之餘,不禁反思:「港獨」之毒緣何在這些青少年中傳播,根深蒂固,一次次判刑可否有望殺雞儆猴?

年少無知校園播毒

根據鍾翰林母親的求情信指出,鍾翰林有不愉快的童年,並非來自良好的環境,生活少許坎坷,但算是孝順的兒子。然而事實是,鍾翰林小小年紀便已視反中亂港分子黃之鋒和梁天琦為偶像,初中時他投身社會運動,自稱「勇武派」,主張以更激進的手段進行抗議,15歲便成為「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召集人。該組織曾在校園外派發傳單,宣傳分裂國家和香港,遭到各界批評。

鍾翰林被控於去年7月1日至10月27日期間,與其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他亦被控在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期間洗黑錢,涉及約13.5萬元。其實,他的「黑歷史」還遠遠不止於此。早在2016年4月5日,15歲的鍾翰林與張若非、歐陽剛、謝財華共同成立「學生動源」,4人由2016年立法會新界東地方選區補選時認識。2016年5月1日,「學生動源」就夥同「北區水貨客關注組」、現已解散的「香港民族陣綫」、「科大行動」、「勇武前綫」等組織,網上發起「光復上水運動」,聲稱抗議香港境內的水貨客問題。

鍾翰林還在校園中積極「播獨」。他於2016年表示,希望日後能在各區中學設立探討「港獨」的關注組,並能在校園主辦論壇,邀請本土派等正反組織出席。同年8月19日鍾翰林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現時已有17間中學成立關注組,將支援他們製作單張,宣傳反對普教中、支持繁體字和「港獨」。他甚至組織中學生聯署致函各大領事館,揚言有中學生希望「港獨」。相對於台灣,他妄自相信有更多國家會承認「香港獨立」後的地位。

反中亂港遭美拋棄

2019年5月13日,鍾翰林在香港立法會綜合大樓外示威區通宵留守,聲稱抗議政府擬修訂的逃犯條例。翌日,鍾與市民於示威區發生爭執,搶走市民團體「保衛香港運動」成員手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同年5月22日被香港警方以涉嫌刑事毀壞上門拘捕。鍾翰林被控一項侮辱國旗及一項非法集結罪。案件於2020年7月20日審理,他於庭上否認控罪。案件同年11月2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審理時,裁判官黃雅茵判定被告自願招認、表證成立,並定期於11月27日續審。

2020年6月30日,因應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許多反中亂港組織樹倒猢猻散,「港獨」組織「學生動源」也在當日於社交網站發文,稱鍾翰林已根據組織會章停止香港地區一切事務,即日起遣散香港地區全體成員,所有組織事務將會交由海外成員繼續運作。對此鍾翰林聲稱,辭任「學生動源」召集人一職,同時退出「學生動源」。

就在他以為自己辭任便可以「金蟬脫殼」之時,2020年7月29日下午,他在元朗首次被捕,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當中組織和煽動分裂國家的罪名,這是警方國安處在同年7月成立後,首次主動出擊拘捕反中亂港人士的行動。另外前「學生動源」發言人何諾恆、成員何忻諾及陳渭賢亦被警方拘捕。

獲准保釋後,鍾翰林於去年10月27日早上突然神秘「失蹤」,未按時往警署報到。警方其後於中環再度將其拘捕,原來鍾翰林早上曾前往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所謂「政治庇護」,惟未能成功入內。

年少無知的鍾翰林走到這一步時,不知道是否意識到一直被自己視為靠山的外國勢力,其實只是把他們這些年輕人當做傀儡和棋子,用完即棄。鍾翰林在2020年10月27日當天被警方以涉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為由拘捕,警方其後又起訴他兩項「洗黑錢罪」和一項「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鍾翰林10月29日被押至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提訊,法院同意控方將案件押後至2021年1月7日再訊,而鍾申請保釋則被拒絕。

12月11日,鍾翰林被東區裁判法院裁定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罪成。12月29日,鍾翰林因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罪被判監禁4個月。而他涉嫌違反國安法一案,他承認一項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洗黑錢罪,在昨日被判囚3年7個月。

妄圖脫身終入鐵窗

據悉,鍾翰林在就「分裂國家罪」答辯時仍舊聲稱「我問心無愧」,毫無悔改之意。鍾翰林的發言被法官打斷,法官警告他不應在法庭發表政治宣言。案件押後到昨日求情及判刑,鍾翰林終入鐵窗。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1條,對違反「分裂國家罪」的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由於鍾翰林案在區域法院審理,一旦罪成所面臨的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此外,洗黑錢罪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

平心而論,鍾翰林的案件中,法律仍舊試圖給予這個年輕人機會,一次次保釋和押後判刑,最後得到一個失去三年光陰的結果。三年之後,23歲的鍾翰林還有許多機會和漫長的人生路。未來他是仍舊執迷不悟還是改過自新,選擇權在他自己手上。

回顧近幾年,許許多多涉及修例風波乃至國安法的案例十分年輕,許多20幾歲的青年因此失去大好前程,這類「港獨」勢力日益呈現年輕化趨勢,反映了部分香港青年在現階段仍舊對國家缺乏正確的認識和了解。不懷好意的境外勢力蠱惑和煽動,使得這些人生閱歷尚淺的年輕人容易被顛倒黑白、是非不分的言行引入歧途,影響社會穩定。因此,香港加強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就像有關評論老生常談的那般,特區政府應進一步通過種種措施切實提高市民的愛國、國家安全和守法意識,讓香港青年自發地熱愛祖國,融入祖國,不再有下一個「鍾翰林」的故事出現。

更多閱讀:

鍾翰林認分裂國家及洗黑錢罪 判囚43月

來論|「港獨」毒性厲害 小頭目鍾翰林死不悔改

來論丨鍾翰林「認罪不認錯」的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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