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 | 每日點新聞 點解香港事

每日點新聞 點解香港事
下載APP
標籤

黎智英楊森等6人判囚14個月 李卓人梁國雄等4人判囚18個月

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及梁國雄等10名攬炒派人士前年國慶日在「民陣」申請遊行遭反對後,煽惑市民由銅鑼灣遊行至中環被控。10人分別承認煽惑他人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法官胡雅文今早(28日)於區域法院判刑。黎智英、楊森等6人被判囚14個月,當中兩人緩刑24個月;李卓人等4人被判囚18個月。其中承認1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的黎智英被判入獄14個月,連同早前其他非法集結案件判囚的14個月,刑期整合為共囚20個月。

同案各犯判刑如下: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4人因兩項控罪共被判囚18個月,黎智英、楊森、何秀蘭、吳文遠4人判囚14個月,單仲偕、蔡耀昌判囚14個月、緩刑24個月。

法官胡雅文在判刑時指,前年6月以來,騷亂不斷持續和暴力行為升級,雖然部分被告呼籲市民參與和平理性非暴力的遊行,但在社會暴力事件無日無之下,認為遊行可以和平進行是天真和不切實際,強調在當時的社會狀況下,不斷重覆「和平」不代表會變真。

胡官又指,部分被告提出「公民抗命」並非求情因素,指「公民抗命」必須展示行動屬和平非暴力。法官指,部分被告早前就前年8月兩宗未經批准集結案件入罪,但前年10月1日的社會局勢更為不穩定,情況不能比擬。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黎智英楊森等6人判囚14個月 李卓人梁國雄等4人判囚18個月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