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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D|敢問羅慶才會長 誰是你筆下的「外邦人」?

文/馮煒光

在今年7月7日試圖把黃絲分子安插到浸信聯會一眾學校的浸聯會會長羅慶才又借聖誕節「重出江湖」。他在12月25日的《時代論壇》以《光,要照在黑暗裏》為題發表聖誕賀辭,再一次展露其對香港實施國安法後的「心靈上的黑暗和鬱結」(文中語)。

羅會長用《聖經》以賽亞書九章1-2節的背景來說事,並說「那些『受過痛苦的』(1節)和『在黑暗中行走的』和『住在死蔭之地的』(2節)就是落在亞述統治的地區中的百姓,受亞述的欺凌和壓迫(參4節)。」他又說,「在二○二○年快將完結的今天,我們再讀這段經文時,相信我們都感慨良多,我們都能夠與昔日被外邦人統治和轄制的猶大人產生共鳴。失去了自主能力,是痛苦的事。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卻要聽命於他人,這是很難接受的。」

敢問羅會長

1)你是在說今天香港是在「被外邦人統治」嗎?否則我們為何會和當年的「猶大人產生共鳴」?

2)你是在說香港人「失去了自主能力」嗎?

3)羅會長說港人「要聽命於他人」。你口中的「他人」是指誰?

4)羅會長能公開承認「香港自古以來是中國領土」嗎?如能,那你口中的「今天的外邦人」又指誰?

5)你說「住在死蔭之地」,這句話用來形容去年黑暴肆虐的情況,隨便「裝修」「私了」,便差不多,用來形容國安法下香港恢復穩定後的狀況,羅會長,你是否唯恐天下不亂呢?作為基督教領袖,你就是這樣回饋你念茲在茲的香港這個家嗎?

筆者細閱羅會長的全文,只能得出一個結論:羅會長對今天國家在香港實施國安法,極不滿意,甚至心懷怨懟。(羅會長的確發表過反對國安法的文章,不過在7月之後下架了)在羅會長眼中,內地同胞成了「外邦人」;羅會長筆下,國家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卻成了港人「失去了自主能力」,「要聽命於他人」。

羅會長,你大錯特錯了!去年黑暴肆虐時,我們的年輕人才是聽命於「他人」,包括美國和台灣那些境外勢力。美國人的介入,這在剛潛逃的曾志健在接受黃媒的訪問中得以證實。2019年12月8日,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大罵台灣「吃港人的人血饅頭」,旋即道歉。在他們道歉的公開信中也證實了台灣如何大量供應黑暴物資。台灣是我國的神聖領土,台灣人當然不是外邦人,但「台獨」卻是分裂國家的敵對勢力!套用你文章的原話,去年黑暴肆虐時,我們全體港人才是活在「黑暗濃厚得像可以用刀切割的一樣」的境地,對港人確是「一次刻骨銘心的經歷。」

今年5月21日,國家宣布要制定香港國安法,這才是「真光」,為我們港人包括筆者這基督徒掃除黑暗,遏止暴力,恢復社會秩序。當然,羅會長你是死心不息的,否則不會出現傳媒披露的7月7日「安插黃絲分子到浸信聯會各校」事件;因此,筆者在此正告羅會長,收手吧!請回到歷史正確的一邊,不要再視同胞為「外邦人」,更不要再對國家持「敵視態度」,應好好享受國安法下香港的安定和自由,對信徒尤其年輕人傳播正確觀念,讓他們投入到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時代潮流中。

羅會長,愛護國家是普世價值,歐美的基督教會傳教時,也不會視自己國家為「外邦人」,更不會視維護「國家安全」為「失去自主」(美國的「國家安全」法網之嚴密,堪稱全球之最)。不信?為何美國的浸信會從來不會為流亡在外的斯諾登(Edward Snowden)高調地在國際社會中發言?因為縱使斯氏是在踐行美國憲法的權利,但在美國民眾眼中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高於一切!羅會長,你明白嗎?

(作者為前香港特區政府新聞統籌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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