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善選舉制度後,立法會最大的變化,就是告別拉布、減少內耗,行政與立法之間良性互動,互相補位為市民爭取最大利益。當中讓筆者印象最深刻的,莫過於在上月底,筆者提出「提高北部都會區人均居住面積,構建宜居『幸福北都』」議員議案,建議以北部都會區為試點,將北都公營房屋人均編配標準由現行7平方米提升至約10平方米,並鼓勵私人發展商興建更大面積的單位。有關議案除普遍得到其他立法會議員支持,也得到特區政府官員的積極回應;在香港首份五年規劃諮詢,亦提出逐步優化公營房屋面積配置及提升私營住宅單位的面積要求。這種行政立法合作,為市民打造更幸福社區的理念,正正體現了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初心以及理想所在。
來論|行政立法互相補位 為市民打造幸福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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