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政府決定有條件將宏志閣納入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今日(28日)下午會見傳媒時表示,若部分業主堅持不接受收購,政府不排除以立法手段收回餘下業權。
據介紹,若在6月30日前,有不少於75%的宏志閣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政府便會將適用於宏福苑A至G座的收購方案正式開放予宏志閣業主。
黃偉綸強調,方案現階段以「你情我願」為原則,政府不會強迫業主接受方案,最終決定權仍歸業主。若未能達到75%共識,政府將尊重居民意願,方案將不涵蓋宏志閣,但業主屆時恐需自行面對維修、公契修訂、管理費上升等複雜問題。
被問及若宏福苑部分業主堅持不接受收購,政府會如何處理時,黃偉綸回應指,目前並無適用於該情況的法例,不排除日後需透過特別立法收回餘下業權。他補充,任何立法必須符合基本法第6條及第105條,保障私有產權,並於收回財產時提供合理賠償。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介紹,政府特為宏福苑居民準備了「特設銷售計劃」資料包,內含10個安置項目的位置、設施、圖則等,方便業主與家人商量。局方亦已設立熱線電話2129 8133,供業主查詢。
(點新聞記者劉鴻霖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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