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及房屋局副秘書長章景星,今日(28日)下午就大埔宏福苑宏志閣(H座)的後續安排會見傳媒。黃偉綸表示,已成功接觸超過9成的宏志閣業主,其中約77%的業主初步表示希望參與政府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將業權售予政府。他指出,若宏志閣有75%或以上的業主,在今年6月30日之前確認售出業權給政府,現時適用於宏福苑A至G座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將會全面開放予宏志閣。
黃偉綸表示,若宏志閣業主接受政府收購業權方案,同意出售業權給政府,他們必須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正式確認接受政府收購的意向。在6月30日或之前,如果有75%或以上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政府提出對A至G座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便會開放予宏志閣。反之,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將不會開放予宏志閣。
黃偉綸指出,收購條款將採用與宏福苑A至G座完全相同的劃一標準,以實用面積計算,未補價單位的收購價為每平方呎8000元,而已補價單位則為每平方呎10500元。願意出售業權的業主可選擇包括現金收購方案;透過政府為宏福苑業主而設的「特設銷售計劃」,購買全新資助出售單位;或接受「樓換樓」安排。業主在出售業權後的兩年內,將符合「綠表資格」,可以在第二市場購買資助出售單位。
黃偉綸表示,在6月30日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宏志閣業主,可以第一批優先在「特設銷售計劃」選樓。至於未在6月30日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但之後決定出售業權的宏志閣業主,則必須在8月31日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所有接受政府收購的宏志閣業主,必須在10月15日或之前簽署《買賣協議》,政府在協議中加入條款,若最終簽署《買賣協議》的業主不足75%,政府有權選擇不繼續進行有關收購。
黃偉綸表示,房屋局的「解說專隊」將從明日起接觸宏志閣業主,清晰解說方案內容細節及解答疑問。他指出,宏志閣共有248個單位,估計總收購成本約為10億元,政府將適時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額外撥款。
黃偉綸回應記者提問稱,若最終或有個別業主不接受政府的收購方案,會視乎情況在稍後考慮是否透過立法,收回宏志閣餘下所有單位,但強調這並非現階段的工作重點。
(點新聞記者蘇鉅祖報道;視頻攝製:福瑞士、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