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政府今日(28日)公布有關大埔宏福苑宏志閣(H座)後續處理安排。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指出,政府在2月中公布長遠安置方案,宏志閣在當時未納入方案。其後,宏志閣業主有共識,政府決定最少75%在6月底前確認賣業權給政府,現時適用於宏福苑A至G座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將會開放予宏志閣。
黃偉綸表示,房屋局「解說專隊」已成功接觸99%宏志閣業主,當中77%業主初步表示,希望參與政府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將業權售予政府。宏志閣雖然未被大火損毁,但不少業主對日後需要面對的種種複雜問題且充滿很多不確定性表示憂慮,包括難以估計搬回宏志閣居住,以及需要處理地契及大廈公契的修訂;要另行聘用承建商及管理公司;也要承擔高昂的維修費及可能會大幅上升的管理費等。
此外,黃偉綸說,不少宏志閣業主表示,火災後存有心理陰影,不願搬回原來的住所居住;也有業主擔心宏志閣物業價值會有所減損,而且未來需要出售物業時,買賣手續亦會面對不少難以克服的困難。宏志閣修葺工程複雜程度超乎預期,現時宏志閣約三分之二外牆尚未鋪砌紙皮石,加上要開闢緊急車輛通道,以及重修消防系統和中央石油氣系統、水電等設施。因此,今年內完成所有工程、法律及採購程序,以及相關保險安排的機會極微。
黃偉綸表示,政府明白宏志閣業主的訴求,以及體諒他們會面對的困難。在處理後續安排時主要考慮以下幾個原則:
第一,宏志閣本身未被大火損毁,與其他七座的情況不同。
第二,政府必須尊重私有產權,但如果宏志閣業主達成高度共識,希望長遠居住方案亦可開放予宏志閣,政府會回應居民訴求,作合理介入。
第三,政府強調,在處理有關宏福苑的長遠居住安排處理上,要情、理、法兼備,並「以情為先」,因此處理方針應同時適用於宏志閣。政府之前提到,要提供多元選項讓居民有選擇。以及除了跨區選項之外,要能夠提供在大埔原區的長遠安排選項等等。
第四,政府若只能零星收回小部分單位,以致未能對宏志閣的未來掌握一定的話語權,宏志閣業主需面對各種複雜問題,如地契、大廈公契、公共空間的維修等問題,仍然不會獲得妥善解決。
第五,政府需小心衡量各方面因素,包括公共資源的運用、實際操作,以及方案的可行性等等。
(點新聞記者蘇鉅祖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