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調查|8座同時搭棚 徐滿柑認考慮不周:曾爭取分期但「爭取唔到」

【點新聞報道】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今日(17日)繼續舉行聽證會。屋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第十二屆管理委員會)時任主席徐滿柑首次以事實證人身份在聽證會作供。

獨立委員會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展示多份投訴集資相關文件,指法團曾就集資事宜向民青局、市建局等發出投訴與求助訊息。杜淦堃提到,徐樠柑未能同意集資安排,亦有向特首辦投訴,質疑法團為何在開工前仍需付清工程費,並擔心承建商可能「爛尾」,同時亦指承建商未有提供進度表等可供參考的資料。

杜淦堃指工程合約條款顯示,原本工程分三期進行,但同時又載明「實際由法團作最終決定」。聽證會亦展示2024年5月9日的工程會議紀錄,所列第一期工程包括宏昌閣、宏盛閣及宏志閣;第二期為宏泰閣及宏新閣;第三期則為宏道閣及宏仁閣。徐樠柑表示自己不記得是否有參加會議,並稱自己當時沒有出席。

杜淦堃指出,相關文件顯示搭棚安排存在前後次序,惟最終8座同時搭棚,徐樠柑承認此點。至於分期展開的時間表,杜淦堃展示宏業提供的工程發布會簡報表,內容顯示第二期會在第一期展開後1至3個月內進行,而第三期亦會在第二期展開後1至3個月內推進,他認為雖然名為「分期」,但實際上有不少時間重疊。

對此徐樠柑回應指,他曾詢問能否在前一工程完工後再展開下一工程,但宏業回覆稱工程規劃已由上屆管委會與工程顧問商討並同意,若按一期一期做恐導致延誤,而且分期亦可能引致額外費用,包括保證金及保險相關安排。

徐樠柑又指,宏業除了談及金錢外,亦提到搭棚及工人安排,認為工人熟練,第一期完成後會由同一批工人承接下一期工程。他引述宏業當時稱「未必請得設工人」。

被問及舊法團是否同意有關分期做法,徐樠柑承認未有翻查具體紀錄,但稱有「Master Plan」。被問及為何未能以合約所載分期內容向宏業作出更深入質詢,徐樠柑表示當時未能分析得如此細緻,同意宏業一直未有妥善處理居民憂慮。被問最終是否不了了之,徐樠柑指,最後「爭取唔到」。

拆棚時間資料顯示,第一期(宏昌閣、宏盛閣及宏志閣)原預計今年3至4月拆棚;第二期(宏新閣、宏建閣及宏泰閣)預計於今年4至5月拆棚;第三期(宏仁閣及宏道閣)則預計於今年4至6月拆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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