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已宣告解散的攬炒組織「民間集會團隊」召集人劉頴匡於2020年1月在中環遮打花園發起集會,因違規被警方腰斬,其間有暴徒圍毆警員。3名男子被控暴動及串謀傷人等罪,其中兩人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與較早前已認罪的男被告,今(21日)一同在區域法院接受判刑。法官張潔宜判處3人入獄40至58個月。
3名被告為李旭熙(23歲,學生)、陳國榮(37歲,運輸工人)及黃家熙(21歲,學生)。控罪指李及陳於2020年1月19日,在中環遮打花園及長江集團中心參與暴動,並意圖使4名警員及1名身份不詳人士受傷;黃則同日在長江集團中心參與暴動。「民間集會團隊」前發言人劉頴匡原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拒絕服從警員命罪,他在開審前獲不提證供起訴。
李及陳均被裁定暴動罪成,但串謀傷人罪不成立;陳另承認在遮打花園的暴動及串謀傷人罪。只有1暴動罪成的李旭熙,被判囚58個月;涉3罪的陳國榮,承認部分控罪及同意部分案情,判囚57個月;認暴動罪的黃家熙,因其年輕及認罪等因素判監4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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