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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頴匡涉煽惑集結 兩罪存檔法庭毋須受審 你點睇?

已宣告解散的攬炒組織「民間集會團隊」於2020年1月19日發起中環遮打花園集會,因違規被警方腰斬,其間有暴徒圍毆警員。在場的該團隊發言人劉頴匡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拒絕服從警務人員命令」兩罪,另4人被控參與暴動及傷人等罪名。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劉頴匡被控的兩罪獲存檔法庭,意味着他毋須受審。其中兩男承認暴動等罪,還押至案件審結後判刑,餘下2人則否認控罪須受審。

被告劉頴匡因「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目前被還柙中,他被控於2020年1月19日在中環遮打花園內,非法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拒絕服從或故意忽略高級督察34135根據《公安條例》第17(3)條發出的命令,兩罪獲法庭存檔。

案中另外4名被告依次是李旭熙(20歲、學生)、陳國榮(34歲、運輸工人)、楊晧泓(20歲、無業)及黃家熙(18歲)。陳國榮承認於遮打花園參與暴動及蓄意傷害警員,否認於長江中心外暴動及串謀傷人罪,連同不認罪的李及楊須受審;黃家熙承認於長江中心外參與暴動,另一項串謀傷人罪則獲存檔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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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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