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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手記|「初選」案庭審的內與外

對於記者而言,在西九龍法院駐守的一周,每分每秒都流逝得很快,每一個庭內的反應,每一幀情節的推進,都引人思考。

47名攬炒派人士涉嫌策劃及組織參加所謂「35+初選」,被控干犯香港國安法中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6名被告不認罪,案件於今年2月6日起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開審。庭審原定時長為90天,由於審訊程序繁複,預料延至今年聖誕。

案件背景

攬炒派人士於2020年發起所謂「35+初選」,企圖通過非法組織預備性選舉,從而在原定於當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中,以「35+」席位奪得立法會多數控制權,並計劃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或公共開支,迫使行政長官辭職,以達到其顛覆的政治目的。其中,戴耀廷、區諾軒等被告是「35+初選」的組織者。

上庭之前

去法庭前,記者查閱了律政司法律詞彙網以及國安法實施後唐英傑案的判詞,來應對以英文為官方語言的法庭審訊。從踏入法院的第一天開始,周圍流動的一切都嚴明起來。庭審人士和公眾人士被分成不同的人流,一路會見到不少警察和執法人員。

法庭的格局

在本案中,最靠近出入口的是公眾席,公眾席前方是記者席,這兩個席位都在法庭側方。法庭的正後方是被告席,被告席前方的兩排,列坐着各自的辯護律師,頭戴黃色假髮,身着黑袍。再向前一排是檢控官,當庭審過程中出現任何不當的言行時,便會即刻起身叫停。

本案尚有16名被告未認罪,當中10人獲准保釋,包括前區議員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施德來、柯耀林、李予信;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陳志全,以及大律師劉偉聰;另有6名不認罪的被告仍在還柙,包括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梁國雄,前「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亂港分子鄒家成,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以及攬炒派人士吳政亨。

檢控官右前方,也是最靠近法庭正中台基的位置,坐着連日來被盤問的首位控方證人區諾軒。除區諾軒外,陸續還會有趙家賢、鍾錦麟、林景楠等認罪被告,以控方證人的身份頂證其他被告。

三名法官的席位高居於法庭正中台基之上,可隨時插入律師的提問,與證人直接溝通,主導着審案的節奏。由於錄影、錄音、拍照等行為被禁止,庭審一開始,記者席上快速敲擊鍵盤的滴答聲便不絕於耳。

法庭臉譜

隨着法官一聲「起立」,戴耀廷的左右手、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在兩名執法人員的陪同下走了進來。他個子不高,目光平靜地掃視記者席。入座後,區諾軒面對被告辯護律師和法官的盤問,不時點頭以示專注。他的聲音洪亮,回答中夾雜着諸多解釋性內容,試圖表述得客觀。在談到其他被告人時,他發表個人看法後還會補充,「惟因本案需視乎案發期間各被告嘅個人行為,其實我唔想用自己嘅評論來評價其他被告」。

戴耀廷(右二)推動「初選」,涉操縱選舉。

當被問及主犯戴耀廷的某些行徑,區諾軒有時會出現辯解的口吻,「我當時並不認同」「我被蒙在鼓裏」有一日,他用「騎劫」一詞形容戴耀廷,指戴耀廷不顧計劃內各參與者分歧,執意做出決定。但下一日開庭後,便主動撤回這種說法,表示昨晚考慮過後,認為不應用「騎劫」這類字眼去定性,「唔想用呢類詞語傷害戴耀廷」,「可能我回應得唔好」。

戴耀廷妄圖顛覆政權的「攬炒十步曲」。(文匯報資料圖)

戴耀廷在文章《真攬炒十步,這是香港宿命》中提出「攬炒十步」路線圖,區諾軒稱之為戴的「終極狂想」(Final Fantasy),他個人並不支持。

法庭的盤問事無巨細。對於兩年前,即2020年案發時的細節,區諾軒多數能給出肯定的回答,但對是否參加過某次會議、是否看過某份文件,表現出記憶模糊,被辯方律師懷疑存在「不實(dishonest)」的成分。

「初選」案未認罪、獲保釋的被告陳志全。(點新聞記者周傾芫攝)

代表律師們手持案件卷宗,在提問環節中,會全程起身,盤問證人。他們講英文時字斟句酌,提問時抽絲剝繭。若是提出的問題高度假設,則會被法官認為是在有意編造(tailor making)對客戶有利的情形。法官與檢控官們則會嚴格審視律師的言行,不允許提問方式投機、重複,或拐彎抹角。有時甚至會讓證人暫時離庭,與律師進行嚴肅溝通。

被告黃碧雲、林卓廷的代表律師馬維騉。(點新聞記者周傾芫攝)

案情進展

最近一周,被告黃碧雲、林卓廷的共同代表律師,以及施德林、陳志全各自的代表律師對控方證人區諾軒陸續進行盤問。庭審回顧了九龍東、新界西、新界東等幾個區的協調會議;《共同綱領》《墨落無悔》《35+立會過半計劃》《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等文件的由來和細節;以及《立會過半,走向真普選重要一步》《真攬炒十步,這是香港宿命》等戴耀廷之文章。其中,案情中最受指摘的重點——「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究竟是誰的主意,由何時開始提出,參與者有否就此達成共識等議題一度成為法庭追溯的焦點。區諾軒表示,各選區並未就「否決財政預算案」達成共識,與戴耀廷的意圖存在分歧。

對自身在案件中的角色,區諾軒是這樣定義的:「我主要係負責出席協調會議、聯絡唔同派系嘅人士,同埋同佢地溝通需要,以及我係負責整個活動的舉辦」。法官理解為「主要負責執行」。區諾軒更主動承認了黑暴罪行,「當時有參與暴動啊,或者係掟汽油彈啊,都係有嘅,當時反修例係一個持續嘅社會運動。」

2019年11月11日,大批黑暴分子在旺角一帶集結,有人以磚塊及大量雜物堵路。(資料圖片)

字眼的衡量

庭審的精要之處也體現在對「字眼」的深究。

《35+立會過半計劃》第二段:

「參與此協調機制的個人或團體,認同若民主派能取得立法會一半以上的議席,會積極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特赦抗爭者,叫相關人士為『警暴』問責,及重啟政改以達『雙普選』」。

這其中就出現了不同選區的不同寫法,有的區寫「會積極運用(actively use)」,有的寫「會運用(will use)」

區諾軒的解釋是,戴耀廷認為「積極運用」指可以用但亦可不用,以這個有彈性的字眼來平衡各區對是否「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意見分歧。作為犯案頭目的區諾軒,對個別區在文件中採取「會運用」的說法是否知情,也影響着其自身的量刑。

區諾軒透露個人生涯規劃

法官陳慶偉突然問及區退出「初選」後的計劃時,區諾軒透露,「我本身打算在2020年10月在日本開始博士生活」「在退出35+計劃時,本身已經計劃咗離開香港,離開政壇」「亦都唔想見到攬炒的發生」。

「初選」案2月6日起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點新聞資料圖)

法庭值班結束的那個下午,記者繞到了法院一樓的記者室,翻開椅子上的小桌板,望向直播庭審現場的大屏幕。作為庭審的記錄者,一定是希望記錄下法庭中每一個言之有物的討論,從繁冗的庭審程序中,梳理案情進展,傳遞庭內的法律觀點與敏感動向,對特別人士的反應和突發事件保持醒覺。數日裏漫長的盤問、嚴明的規則、緊張的爭議和間歇的笑聲,讓記者從初入法庭時的陌生與新鮮,到親身見證案情逐步落地的歷史進程。這份參與感,回憶起來總是記憶猶新。

(文/點新聞記者周傾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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