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日前向立法會提交《2022年發展(城市規劃、土地及工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提出多項精簡程序建議,縮短造地時間,一般項目由「生地」變成「熟地」將由最少6年減至4年。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日(10日)表示,草案列明行政會議批准收地後,當局可隨即開始收地和發放安置補償,毋須等待工程在立法會獲批撥款。
甯漢豪在一電台節目上認為,若議員對個別土地開發有意見,不會等到財委會審批工程撥款時才提出,在先前程序中已經可以阻止項目推進,包括反對大型項目研究撥款等,相信不會削弱立法會監察功能。
甯漢豪指出,草案建議在城規制度下,省卻政府在公眾申述後再接收對申述的意見及邀請進一步申述的程序,把城規程序與填海、道路刊憲等看齊,市民仍可在程序早期提出意見,強調在提速同時,已經平衡公眾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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