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展局今日(8日)向立法會提交精簡發展程序的條例草案,估計落實多項措施後,一般項目由「生地」變成可建屋「熟地」的時間,將由最少6年減至4年,新發展區等大規模項目,則由13年減至7年。
發展局表示,草案主要精簡及縮短法定時限,避免重覆性質相近的程序,明確在法例授權政府可同步進行不同程序,改善不一致或不清晰的安排,並精簡其他雜項程序,更有效運用公共資源。草案將於明日刊憲,下周三(14日)交立法會首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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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今日(8日)向立法會提交精簡發展程序的條例草案,估計落實多項措施後,一般項目由「生地」變成可建屋「熟地」的時間,將由最少6年減至4年,新發展區等大規模項目,則由13年減至7年。
發展局表示,草案主要精簡及縮短法定時限,避免重覆性質相近的程序,明確在法例授權政府可同步進行不同程序,改善不一致或不清晰的安排,並精簡其他雜項程序,更有效運用公共資源。草案將於明日刊憲,下周三(14日)交立法會首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