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永興:11項鼓勵生育措施在政府可控範圍內  形容措施較全面及合適

【點新聞報道】為進一步推動生育友善環境,今年施政報告加推11項鼓勵生育措施。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今日(22日)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11項措施是從各方面去思考,強調新生嬰兒獎勵金不是令沒有生育意欲的市民生育的關鍵因素,而是起到鼓勵作用,並且釋放出政府鼓勵生育的訊號。

措施包括第二名或之後的子女,新生嬰兒獎勵金由2萬元提高至3萬元,為期3年。卓永興解釋,是因為看到不少生育的婦女,有不只一名子女,不少婦女會生育第二胎或第三胎。他說,根據去年數字,生第一胎的孕婦佔約57%;第二胎約43%,數字與之前一年亦相若。

卓永興說,今次提出的11項措施,除了獎勵金,亦有從房屋、稅務、育幼兒照顧、課後託管等各方面支援。他強調,政府是在可控範圍內去做,並非「慷他人之慨」,形容措施是較全面及合適。

他又說,留意到有意見指為何香港沒有效法新加坡的鼓勵生育措施,他強調每個地方的情況不同,大家走自己認為適合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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