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警察學院今日(12日)舉行結業會操,標誌着17名見習督察及110名學警完成學業,正式投身警務工作。警務處處長周一鳴會操結束後會見傳媒,回應「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判刑。
周一鳴表示,被告可以提出上訴,這是被告的法律權利。證物在法律程序裏尚未正式處理,相信法庭會做出適當處理。關於公眾活動,他指,香港所有公眾活動都應根據《公安條例》向警方作出通知,警方將依據不同因素作出風險評估,包括國家安全、公眾安全、公共秩序及其他市民的權利等,不可一概而論。
他表示,重大國安案件結束後,社會氛圍趨於平和,但國安風險並未消失。他提到,有人於8月31日晚上在港鐵太子站外手持花束站立,並叫喊具煽動性的口號。他強調,如今仍有別有用心人士蠢蠢欲動,作出無理抹黑。維護國家安全並非只是警隊責任,需要各位市民及時舉報。
有記者問國安與以前有什麼分別?什麼形式可以算違反國安?他回應指,申請公眾活動的程序多年來未變,一直按《公安條例》處理,並加入香港國安法元素作整體考慮,不存在所謂的「紅線」。他再次強調,目前社會風氣平穩,但國安風險尚未消失,仍有少部分不法分子蠢蠢欲動,意圖煽動。
有人於8月31日晚上在港鐵太子站外手持花束站立,並叫喊具煽動性的口號。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於9月3日在港島及九龍區採取執法行動,以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即「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拘捕3名涉案人。消息指,陳姓被捕男子及馮姓女子分別為知名反政府人士陳冠旭及前區議員馮競文,二人為「旺角鳩嗚團」成員。
已解散的反中亂港組織「支聯會」及其3名頭目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法庭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案件昨天(11日)上午1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判刑,「支聯會」判罰150萬,須3個月內繳清,李卓人判囚7年,認罪的何俊仁判囚5年2個月,鄒幸彤判囚7年3個月。
(點新聞記者劉鴻霖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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