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已解散的反中亂港組織「支聯會」及其3名頭目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法庭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案件於今天(11日)上午1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判刑,「支聯會」判罰150萬,須3個月內繳清,李卓人判囚7年,認罪的何俊仁判囚5年2個月,鄒幸彤判囚7年3個月。各界紛紛表示,法庭是次裁決充分彰顯法治的尊嚴與正義,被告依法受到嚴懲屬罪有應得,警示蠢蠢欲動者應引以為戒,切勿心存僥倖。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在普通法制下,求情環節旨在給予被告機會減輕或扭轉法庭的負面印象。但若被告不接受判決與制度、毫無悔意,甚至堅持犯罪行為屬合理,則失去求情的實質意義。年輕人擁有理想固然值得肯定,但若堅持己見,否定作為社會共通價值觀基礎的法律與制度,將難以在群體社會中立足。法庭最終按既定法律程序裁決,既未因被告態度給予減刑,亦未額外加刑,展現出司法審判的公正與嚴明。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本案核心法理清晰,在於支聯會長期鼓吹的「結束一黨專政」綱領,在根本上構成了對國家憲制秩序的直接攻擊。放眼國際社會,維護國家政權及憲制體系是世界上任何主權國家的首要任務,打擊顛覆國家政權罪行更是國際通行的司法準則。沒有任何一個西方國家會容忍一個長期以顛覆本國合法執政黨及國家根本制度為綱領的組織在其領土上合法存在。法庭的判決不僅為香港國安法的司法實踐提供了堅實的案例參考,更清晰劃定了言論與集會自由的法律邊界,自由絕不意味着可以恣意妄為,任何權利的行使都必須在不危害國家安全及不顛覆國家根本制度的法律框架內進行。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樓家強表示,「支聯會」自成立之初,便將瓦解國家執政架構、推翻國家根本體制列入其綱領,長期透過不同手段煽動群眾顛覆國家政權,其險惡用心及鄙劣行徑必須予以嚴懲。法庭經過公正審理作出裁決,彰顯了法治的尊嚴與公義,警示任何意圖挑戰國家底線的人切勿心存僥倖。社會各界應繼續全力支持特區行政、執法與司法機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嚴防反中亂港勢力死灰復燃,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保障「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李聖潑表示,法庭的判決充分彰顯法治與正義,證明任何人超越法律界線均須承擔罪責。「支聯會」及3名被告長期從事反中亂港活動,公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被法庭依法嚴懲屬罪有應得。法庭全面審視證據後依法裁決,符合法治;有被告定罪後仍無悔改之心,被重判乃自招惡果。他堅決反對並強烈譴責外部勢力意圖干預香港特區內部事務及司法管轄權,強調絕不容許外部勢力以所謂「自由」為名,掩飾一眾被告危害國安的事實。
行政會議成員林健鋒表示,堅決支持法庭依法裁決,認為判刑充分彰顯法治公義。被告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持續煽動屬「情節嚴重」,法庭裁決明確表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違法者必被懲治。外部勢力及反華政客對本案作出惡意攻擊和抹黑,暴露其偽善與「雙標」,更加坐實相關被告與外部勢力深度勾連的本質。香港特區的司法機構進行公平審訊,不受任何干涉。他全力支持特區政府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立法會議員、大律師吳英鵬表示,支持法庭依法對「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判處刑罰,法庭的裁決切實以法治守護國家安全和維護憲制根基。憲法明確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特徵,香港作為地方行政區域,必須恪守並維護這一根本制度與憲制安排。但「支聯會」及其骨幹分子長期通過多種方式煽動對國家政權的敵視與對立情緒,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猖獗活動,其行為嚴重損害國家與香港的核心利益。本案證據充分、事實清楚,判詞詳實有據,量刑與罪責相稱,依法嚴懲理所當然。本次裁決的落地,既彰顯國安法治的權威,也讓正義得以實現。
漁農界立法會議員陳博智表示,「支聯會」及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長期煽動對國家政權的仇恨,禍害深遠,法庭依法嚴懲完全是罪有應得。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李卓人等人依然未有停止宣傳相關主張,甚至在法庭上公開堅持其所謂綱領,顯然並非一時疏忽,而是蓄意挑戰憲制底線。法庭裁定案件情節嚴重並嚴正判刑,有力捍衛了法治公義與國家安全。人權自由絕非危害國家安全的擋箭牌,法律紅線絕不容逾越。是次裁決向社會釋出明確警示:任何妄圖假借民主之名行顛覆之實的反中亂港分子,終究逃不過法網制裁。
(點新聞記者蘇鉅祖報道)
相關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