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已解散的反中亂港組織「支聯會」及其3名頭目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法庭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案件於今天(11日)上午1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判刑,「支聯會」判罰150萬,須3個月內繳清,李卓人判囚7年,認罪的何俊仁判囚5年2個月,鄒幸彤判囚7年3個月。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於判刑後會見傳媒時指出,警方自調查該案以來,不斷受到外部勢力的惡意攻擊。自8月21日法庭宣布被告定罪後,相關情況更是變本加厲,甚至有人要求撤銷控罪、釋放被告,以及恐嚇和「制裁」法官等。
李桂華強調,本次審訊與香港其他一般刑事審訊一樣,均是在公平、公正、公開和透明的情況下進行。檢控官以最高的刑事舉證標準進行舉證,被告人亦有充分的時間、空間及程序作辯護,法官在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在毫無合理疑點的情況下將被告定罪。
他續指,許多抹黑或攻擊香港的外部勢力,本身亦擁有保護自身國家安全的法律,有些甚至更為嚴苛。對於他們抱有如此惡意的態度,除了別有用心或採取雙重標準之外,想不到其他任何合理的解釋。
李桂華最後表示,非常希望外部勢力能夠尊重香港所秉持的法治精神,停止作出無理的攻擊。看到法庭今日作出的判刑,蠢蠢欲動的人士應當引以為戒,切勿試探警方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
(點新聞記者蘇鉅祖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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