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99.3%宏福苑居民接受收購 政府施政法理情兼備

文/梁言

大埔宏福苑業權收購計劃的最後期限,已於上月底屆滿,據悉,全屋苑1,984戶當中,就有1,971戶即大約99.3%住戶,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的信件。而截至9月2日,特區政府已經與1,595戶正式簽署買賣協議。有關的數字,可以清晰反映兩個事實,其一是在宏福苑單位的收購事宜,業主之間已經高度共識,接受收購是早日重建家園的最佳方案;另外,則是在處理宏福苑的收購、安置過程中,特區政府在兼顧法理情的情況下,作出了最合適且最有利於業主的方案。這既是特區政府施政以民為本的體現,也是在各界支持下,社會期望早日助業主、居民盡快重建家園的共識所在。

在處理宏福苑安置問題時,曾經一度出現「是否應該動用公帑幫業主」的爭議,網上亦有一些不利於業主的說法,要政府出手收購業權,是過去鮮見的安排,要作出有關決定,需要展現極大的決心。特區政府在考慮到業主困難、重建家園等因素下,果斷決定由政府收回業權,政府處理後續的大部分跟進工作,讓業主們可以盡快得到資源,在居屋市場等重置家園。今日絕大部分宏福苑業主接受收購,也足見政府做了正確的決定。

從收購價亦可見,特區政府的收購價錢,亦絕對照顧到宏福苑居民的實際需要,政府向未補價單位業主提供每平方呎8000元的收購價,以及已補地價為每平方呎10,500元,相對於火災前的估價,已經是比較高;在這情況下,宏福苑業主賣出業權,雖然不能把所得金額「升級換樓」,但在居屋市場、二手居場等,可以更容易重置單位。有業界人士亦分析,政府在收購價上作出恩恤,期望業主能早走出陰霾,重新出發。

之前筆者已經評論過,接受收購是對業主最為有利的方案,外界有個別聲音煽動業主不要接受收購,絕對是危言聳聽。一個不難想像到的局面,是如果有業主不接受收購,之後政府以立法等方式處理剩餘業權,不接受收購的業主,最終得到、購買其業權的金額,不但不會高於今日的收購價,而且會因為屋苑損毁等因素,得出「剩餘價值」的價錢。對業主而言,換取足夠的購買力,遠比不接受收購更為有利。坊間一些唆擺的說話,對外人沒有成本可言,卻會影響到宏福苑業主在市場重置單位的機會以及家庭福祉。

為了幫助居民重建家園,特區政府亦另外提出了多個方案,包括「樓換樓」、優先購買資助房屋、在私人市場置業等,筆者認為,這是一個充滿彈性的選擇。據了解,現時尚有13戶未有回覆,面對相關個案,政府指出會視乎特殊原因作出最大的彈性以及酌情處理,同時,政府也表明期限的嚴肅性,以免影響整個安置的進度。從方方面面看來,特區政府在表現出關顧之餘,亦照顧到所有業主的需要,法、理、情兼備。

從整個宏福苑的安置過程可見,超過99%業主接受收購,屬於絕大多數的業主都接受的方案,政府要派人每家每戶解說方案,由此亦可見政府在當中付出了極大的努力。現時,已經有宏福苑居民在政府安排下在不同的居屋單位等進行揀樓工作,未處理好業權的業主,都應認真思考業權、重置家園等問題。不得不說,特區政府的安排,從收購價錢、換樓安排等,都有以宏福苑住戶的福祉為依歸,筆者始終認為,宏福苑住戶要從火災中走出陰霾,重購、重置家園是最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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