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言
大埔宏福苑業主接受政府收購方案的期限將於今日(8月31日)下午5時屆滿。根據政府資料,現時已有接近98%業主接受收購方案,政府呼籲未回覆的業主,切勿錯過最佳時機,在限期前簽署及交回接受收購的信件。筆者認為,為了更好地安置、協助居民,政府已做出了最大努力,把最好的方案提供予宏福苑業主;限期前接受收購,既是眼前最好的解決方法,也是最能幫助居民重建家園的方案。
房屋局指出,由局方統籌的「解說專隊」正加緊聯絡尚未回覆的業主,並提供所需協助。業主可於今日下午5時前,將已簽署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交予負責個案的「解說專隊」隊員,亦可以使用隨信附上的回郵信封,以郵寄、專人送遞或速遞方式交回。如選擇郵寄,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準,業主須於今日截郵時間前投寄,確保信件蓋上8月31日郵戳。另外,業主亦可於今日下午5時前親自將信件交回宏福苑的收集箱。
有立法會議員指出,絕大部分業主接受政府收購方案,清晰地反映他們認同政府「情、理、法」兼備,以情為先的處理方式,體現社會對方案的高度共識和信心;接受政府收購方案可讓業主即時處理及解凍資產,對業主有多重好處。另有議員分析,政府已表明不排除立法收回宏福苑業權,參考強拍的市場機制,宏福苑經歷重大事故,難以與一般樓宇的正常市價作比較。而按照政府收地補償原則,補償金額會視乎土地日後的規劃用途而定;若土地用作興建高經濟價值的項目,補償會較為可觀,但若用作公園、公路等公共設施,補償水平便會相對較低。
關於宏福苑收購方案,特區政府提出的方案、金額,首先是完全照顧了業主的需要。如果業主都接受收購方案,他們可以在「樓換樓」、優先購買資助房屋、在私人市場置業等方案下,重新購置物業,除了可以盡快離開臨時居所,亦可以早日重建家園。有些宏福苑居民就指出,盼望告別臨時居所,可以盡早展開新生活。
另一方面,政府提出的收購價,也在價錢上提供了足夠條件,既以情為先,也以民為本。例如,未補地價的每呎收購價8000元、已補地價的每呎10500元,價錢甚至高於市價,這做法除了照顧宏福苑業主,也直接增加了他們之後重置居所的購買力。之前,有意見談論到收購或收購價錢時,特區政府也以宏福苑居民福祉為先,力排異議,並提出高於市價的收購價格。
為了解決宏福苑的問題,特區政府已有兩手準備,包括以立法方式處理剩餘業權的問題,可以徹底解決當中問題。不過,一旦政府以立法方式處理,之後的收購或補償機制,可能就會以宏福苑的「現有價值」作準;在屋苑損毀、將來用作休憩用途的前提下,單位價值有可能會大減,屆時居民要透過補償再重置居所,極可能比今日接受收購更為困難。
綜觀特區政府的一系列舉措,最重要的出發點,在於協助居民早日得到支援,重置居所、重建家園。往後,即使特區政府完成100%收購,還需要處理收購後一系列繁複的工作。現時,社會上有些聲音還在質疑政府,甚至出現「收地建豪宅」的傳言,但政府已明言相關用地日後會興建公園,業主不應聽信傳言歪理,應該理性地考慮什麼方案對自己最為有利,在限期前接受收購方案,早日在其他地方重置居所、重建家園,盡快展開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