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炸彈案張昊揚判囚6年 上訴獲減刑8個月

【點新聞報道】本土極端團夥「光城者」涉嫌在香港不同地點策劃炸彈襲擊,多人被捕及起訴。其中製彈主腦之一何裕泓早前承認一項「串謀恐怖活動罪」,被告郭文希及張昊揚承認一項「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案發日期均為2021年4月1日至7月5日。何裕泓及張昊揚被判囚6年,早已認罪的郭文希則被判囚2年半。

其中,23歲的張昊揚早前不服刑罰提出上訴,案件今日(9月3日)於高等法院開庭審理,法官宣布將上訴人的刑期下調8個月,即改判張昊揚監禁5年4個月。

上訴人張昊揚(被判刑時23歲),早前承認一項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控罪日期橫跨2021年4月1日至7月5日。原審法官判刑時指出,張昊揚較年長且是大學生,其罪責較重,因認罪減刑至監禁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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