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今年適逢香港國安法實施6周年,保安局今日(21日)晚上8時15分推出第四集,直擊「光城者案」,全面還原事件真相。
2021年1月,一群香港中學生自發組成「港獨」激進組織「光城者」,組織宣言是「光復我城」,公開宣稱要「武裝起義」「暴力抗爭」。有成員付諸行動,曾潛入一所中學企圖偷走化學物品,租借賓館設置爆炸品實驗室,計劃於公共設施發動炸彈襲擊意圖造成人命傷亡,團體還專門誘導未成年學生充當放置炸彈的「死士」。
法庭最終裁定7人「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其中,5名未滿21歲的被告被判入教導所,其餘兩被告被判監5年。此外,製彈主腦之一男學生何裕泓承認一項「串謀恐怖活動罪」,被告女學生郭文希及男學生張昊揚承認一項「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男司機陳凱量、郭文希、何裕泓及張昊揚被控一項「串謀恐怖活動罪」。何裕泓及張昊揚被判囚6年,郭文希被判囚2年半;同案被告歐文早前被判入獄5年8個月,陳綽軒、羅啟穎、蘇穎貞被判入教導所。
警察臨床心理學家何穎思表示,施襲者一般選擇使用炸彈,主要原因是其成本較低、殺傷力強,而且操作相對便利。施襲者可以透過遠距離方式操控炸彈,事後不會在現場留下任何直接證據。因此,施襲者往往看不到受襲的死傷者,這種心理距離令他們誤以為自己無須承擔責任,甚至容易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炸彈襲擊亦會帶來巨大的心理衝擊,巨響、傷亡場面及建築物被毀壞的畫面,極易透過媒體迅速廣泛傳播,將恐懼感直接帶入大眾心中,容易引發大規模的恐慌與社會混亂。
何穎思分析,大部分當時作出極端行為的人士,原本並無犯罪紀錄或暴力傾向。他們的行為,亦不僅僅是出於對政府的不滿,而是涉及其他心理動機和心理效應。她引述心理學中的「3N模型」(3N Model),包括Need(需要)、Narrative(劇本)及Network(網絡)三個元素。三者環環相扣、互相影響,導致多種心理現象出現。在不知不覺中,這些因素會影響一些原本沒有特別強烈立場或感受的人,改變他們的思想和行為,繼而走向極端及暴力。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