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今年適逢香港國安法實施6周年,保安局今(14日)晚8時15分推出電視節目《國安檔案解密》第三集,帶大家直擊「譚得志案」,全面還原事實真相。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涉嫌2020年多次在街站叫喊「光時」口號等,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項罪名成立,2022年4月20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0個月,罰款5000元。
譚得志多次公開發表不同的煽動口號,包括在街頭公然侮辱、惡意攻擊警方,意圖引起憎恨或者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區,慫恿他人作出不守法的行為,但他卻對年青人說「總之你跟着我們就不用怕,我們再多喊幾句口號!」
節目特別播出一位當年受到煽動的在囚年青人的訪問,他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參與暴動,最終被判監4年11個月。當被問及如今對當時譚得志的言論、行為的看法,他表示「其實只要冷靜點去分析就會發現,他所講的都是完全無事實根據、似是而非的言辭。在大家情緒都好亢奮的時候,對市民進行『洗腦』灌輸『港獨』思想,對青少年遺害極大。」
資深大律師、法學教授江樂士表示,暴力並非煽動意圖的必要元素,其他可以體現煽動意圖的方式,包括製造對中央政府或香港特區政府的仇恨或藐視。煽動罪完全不影響言論自由,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基本法明確保障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和出版自由,這些權利同樣在國安法相關法律中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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