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今年適逢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6周年,保安局自6月30日起推出電視節目《國安檔案解密》,解密2019年黑暴的真相。節目合共5集,第三集譚得志案今晚(14日)8時15分首播。
譚得志案審訊當天發生了什麼?點新聞帶你一文回顧。
譚得志發表煽動文字等罪成 判囚40個月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涉嫌2020年多次在街站叫喊「光時」口號等,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項罪名成立,2022年4月20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0個月,罰款5000元。
譚得志帶領搞事者高喊「光時」168次
據悉,譚得志於涉案活動期間帶領搞事者叫喊「光時」共約168次,「黑警死全家」共約102次等示威口號,煽惑憎恨國家、香港特區政府及警方。另外,譚得志於大埔集會中,煽惑在場人士參與已遭警方反對的港島區遊行。警告不果下,譚得志在銅鑼灣街站帶領70至80名示威者辱罵警員。
譚得志在未有向警方申請下,2020年5月23日在網上號召公眾,翌日在銅鑼灣東角道與記利佐治街交界舉行非法集會,在街站重複辱罵警員,聚集示威者在場跟隨,向警方粗言叫罵,並不顧警方警告,未有解散聚集的受禁群組,再向警方叫囂「黑警」,持續激起群眾情緒,鼓動眾人叫喊。
2022年4月20日,辯方律師求情時稱,被告希望藉着參與社會活動,令香港有更開明的政治制度。辯方律師聲稱,被告的言論很大程度上只是宣洩情緒,雖然部分言詞較為「過火」、「出位」,但他沒有宣揚使用暴力,希望大部分控罪的刑期可以同期執行。
法官指判刑時不能抽離社會政治現實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稱,雖然控罪於2020年1月至7月發生,但認為不能抽離社會政治現實作為判刑背景,更指2019年下旬史無前例的暴力事件,直衝整個香港社會的政治環境、社會安寧和政府威信,直至香港國安法實施為轉折點。
法官指,被告是基督徒,擁有宗教神學碩士學位,但從被告的言論中,卻看不到傳道者的寬恕,只見到市井之徒的謾罵,以無差別、非友即敵的思維對待他人。
法官指譚以非友即敵的抗爭思維看事待人
陳廣池引述被告的言論,如「藍絲、黑警死全家」等字句,批評稱看不見哪處包含所謂真誠的信念,或傳道者的寬恕和關愛,直稱「看見的是一個50歲市井之徒的無邊謾罵,甚至把咒語延伸他人的下一代」,反問被告作為政治人物,「是否需要衝破和不顧道德底線、放棄原則、踐踏品格,如果『鬥爛』的話,這是可悲的。」
法官認為譚的目的是要進入立法會
陳廣池指,被告譁眾取寵,目的無非是想進入立法會,享受由政府公帑支付的收入,他反問「對被告而言,用政府錢,打擊政府,加強自己的政治勢力,何樂而不為?如果這不是私利,還算什麼?」法官續指,部分控罪是被告在保釋期間下干犯,部分更是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犯案,判刑需具阻嚇性。
(點新聞記者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