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今日(7月4日)宣布,將於本月19日早上11時召開特別業主大會,並分別於4個地點召開,分別為大埔社區中心、啟德社區會堂、華貴社區會堂及天暉路社區會堂,屆時會透過廣播同步進行。
民政事務總署回覆點新聞查詢時表示,有別於一般法團業主大會,宏福苑的業主現已分散居住於不同地區,因此合安安排多個場地同步舉行會議,以便業主選擇就近地點參與,無需長途跋涉,屬便民安排。這4個場地的選址,正是大多數居民暫居的過渡屋附近。
由於各場地容納人數有限,業主可按優次選擇3個場地,並於即日起至7月15日上午11時,在「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委任管理人」網頁的「用戶登入」版面內提交場地選擇意向,以及提供可接收手機短訊的聯絡電話號碼。如報名人數超出場地上限,將以抽籤方式編配業主的與會地點,而非先到先得。民政事務總署對此表示,此安排是考慮到部分業主,特別是長者,未必能即時自行在網上登記,需透過親友或區議員協助。4個場地的總容納人數應該足以滿足所有打算出席業主大會的業主。
會議議程包括匯報與前業主立案法團的交接進度、宏志閣情況、屋苑及大維修財務狀況、工程及屋苑保險的進度等多個範疇。民政事務總署表示,合安已經諮詢法律意見。合安作為管理人,有權按《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規定,確保會議的議程事項屬於法團的法定職權範圍,即有關大廈公用部分的控制、管理及行政事宜,以維護會議的合法性。因此,個別涉及業主個人財產權益或向政府施加行政要求的項目,因不屬於法團的職權範圍,故不被納入議程。
至於業主的出席資格,民政事務總署表示,《建築物管理條例》對「業主」有明確定義,即指在土地註冊處紀錄中顯示,當其時擁有一幅建築物土地的一份不可分割份數的人,或管有該份數的已登記承按人。
另外,民政事務總署強調,業主大會主要是供業主就其私有財產事宜作出討論和決定,一般只開放予業主出席,並不設公開直播、公眾或傳媒旁聽安排。管理人會於會議後透過適當的方式向業主公布相關議決結果及資訊。
據合安早前通告表示,每個單位只由業主本人或其授權代表出席。如業主擬委任代表出席,須填妥委任代表文書(即授權書)。授權書必須在7月17日上午11時前於指定地點提交。合安會於會議前1至2天,以短訊通知業主獲編配的場地,以及發放已核實委任代表文書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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