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前教授收賄4萬助未達標學生入讀碩士 判囚20周

案件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香港科技大學時任講座教授劉紅斌涉嫌從友人收賄4萬元,兼向兩名同事派利是,以協助一名學生入讀科大碩士課程,被廉署落案起訴。劉早前認罪收賄及行賄等3罪,案件今日(28日)在觀塘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斥被告的行為破壞科大聲譽,對收生系統造成不公,惟考慮到被告對其專業領域作的貢獻,以及願意協助廉署調查。綜合所有因素後,判處被告監禁20周。

時任科大海洋科學系講座教授劉紅斌。(資料圖片)

被告劉紅斌,63歲,案發時為科技大學海洋科學系講座教授,他承認1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2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指劉紅斌身為公職人員,串謀林珮玲於2025年3月2日至同年5月12日,使劉收取林4萬元報酬,作為劉助林正曦獲科大取錄為理學碩士(環境健康及安全)課程的學生。劉另承認於同年5月23日,向講師梁瑞宜及項目主任麥倩儀,分別提供5000元和1000元利是,作為協助林正曦獲取錄的報酬。該兩名職員拒絕接受,並向科大匯報事件。而林正曦的學歷並不符合入讀該碩士課程的基本要求,他最終沒有入學。

鍾官判刑時指,香港對貪污收賄等情況不能容忍,故須判阻嚇性刑罰。鍾官認為,劉自2012年起來港,亦是高學歷人士,必然知道收賄的行為不當,斥其行為破壞科大的聲譽,對收生系統造成不公,惟考慮到被告對其專業領域作的貢獻,亦願意協助廉署,綜合所有因素後,判囚20周。

同案另一女被告林珮玲,亦被控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林申請押後至6月24日,以讓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林准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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