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聞1分鐘|4·30起全港禁電子煙 持有煙機是否違法?

【點新聞報道】本港最嚴禁煙令將於4月30日正式實施,針對另類煙用物質的管制大幅收緊。不少市民關注,若只持有電子煙機而沒有煙彈、煙油或加熱煙支,是否仍屬違法?

控煙新規生效後,任何人不得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支和草本煙,即使只隨身攜帶而未有吸食或使用,亦屬違法。但只管有煙機而無上述物質,則不違法。醫衞局表示,有市民指煙機具收藏價值,將視乎修例後成效才決定未來是否禁煙機。

對於訪港旅客而言,儘管在港持有煙機暫不違法,但卻不能攜帶煙機過關。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攜帶包括電子煙、加熱煙及草本煙在內的另類吸煙產品進入香港,即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7年。

不過要警惕的是,網上仍存在大量的電子煙銷售渠道。部分網店以香港為目標市場,卻聲稱發貨地點在境外,並拒絕承擔顧客違反當地法例的法律責任,大部分相關網站更未有核實瀏覽者年齡。政府相關部門會繼續加強執法,市民亦要留意,切勿以身試法。

相關閱讀:

講真D|電子煙害己害人

明起全港禁電子煙 另類吸煙產品有哪些?「公眾地方」包括哪些範圍?一文睇清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點聞1分鐘|4·30起全港禁電子煙 持有煙機是否違法?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