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關於大埔宏福苑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政府宣布若有75%或以上業主在今年6月30日前確認售出業權給政府,現時適用於宏福苑A至G座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將會全面開放予宏志閣。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今日(29日)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若6月30日前未能達到75%的門檻,整個方案將不會向宏志閣業主開放,強調75%的門檻合適,是為未來可能需要的立法工作鋪路。被問及如果最終差一點才達到75%的門檻,會否酌情處理,他指,會按個案作適當考慮,「係咪完全唔考慮,我又唔會咁講。但即使有彈性,個彈性都唔會太大」。
他續指,截至昨日(28日),已有77%宏志閣業主有向政府出售業權的初步意向,他呼籲有意參加的業主盡早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希望以「你情我願」方式處理收購,絕對沒有任何強逼的成份。
黃偉綸多次強調,政府不排除在下一階段啟動立法程序,收回餘下不接受收購的單位業權,若政府擁有至少75%單位業權時,可為立法鋪路。他指,絕對有機會透過立法收回宏志閣所有業權,立法過程不簡單,即使立法最快是明年的事,現時會先進行收購,下階段才立法。他續指,不揣測立法後政府的補償方案,強調按現時的收購價,已經遠高於宏福苑大火前的價錢。
當被問及法理依據時,他引述基本法第6條及105條,指出政府在保障私有產權的同時,有權依法作出補償並收回產權,但這需要制訂全新的法例,並經過社會和立法會的討論,整個過程可能需時一至兩年。
對於有居民希望召開業主大會,黃偉綸指,管理公司合安,正依法處理中,但強調出售單位業權不是法團工作,而是業主自己個人決定,業主可因應自身情況作考慮,不應受鄰居壓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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