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英豪|特別版:「推敲」之辯與編輯部的碰撞

編者按】為回應家長和學生對提升英文能力的需求,點教育於新年伊始推出欄目「時事英豪」。本期為特別版,內容聚焦在編輯部的一次對話。一起睇下!

筆者畢業於內地某知名語言類學校,主修英文專業之餘亦對語言學有所涉獵,又專注創作英文類新聞內容多年,因此深刻體會到各種語言的同一性和差異性。

同一性自不必說,絕大部分在生活中出現的常見事物在各種語言中都有着對應的詞彙和短語,如中文的「天空」對英文的「sky」,兩個語言不同的人想「對上暗號」,只要指指天空就能理解對方。有時甚至兩種語言中的典故都會非常相似,如中文的「貓哭老鼠」和英文「crocodile tears(鱷魚的眼淚)」都在表達「假慈悲」之義。畢竟,哪有獵人為了獵物而傷心的?

但是,有些時候我們會發現,有的事物在某語言中僅有一種表達方式,在另一門語言中卻有很多講法。同時,對於某語言中的一些特定詞語,我們在另一語言中竟然找不到相對應的詞彙來翻譯,只能找意義相近的,或者是必須「造」出一個詞來彌補這段空白。

此處,我們以英文的「humor」一詞為例。該詞的含義與中文詞彙中的「詼諧」「風趣」和「滑稽」相近,但「humor」本身是名詞(n.),而上述三個中文詞彙於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形容詞(adj.)。於是,文學大師林語堂便創造了「幽默」一詞,不但讀音與英文原詞相近,更同時具備名詞和形容詞屬性,這樣一來甚至連「humor」的形容詞變式「humorous」都囊括了。

同一性與差異性的同時存在,讓翻譯變成了一門有趣的工作。翻譯的哲學,即「信達雅」,其根本目標是將一門語言本身乃至其背後的文化、歷史背景都盡可能完備地展現給另一門語言的使用者。上次在校對某期視頻節目字幕的過程中,筆者和同事華安就展開了一段未曾預想的交流。

大言不慚地說,這段交流有點像賈島在長安騎着驢苦吟詩詞,撞進韓愈的車隊後所意外展開的「推敲」之辯:

日常工作中——

筆者:「我看到這一句:『找到自己的笛。』華安哥,你看過這段情節,我想問下這是什麼笛?

華安:「單簧管(豎笛)。」

筆者:「啊,黑管啊?」

華安:「是的,字幕改成『笛(單簧管)』會比較好?」

筆者:「是的,那我也要把『flute(英文,指笛子)』改為『clarinet(英文,指單簧管)』這樣。」

華安:「那個人可能不懂(單簧管)就直接叫『笛』了,但確實是單簧管。」

中文的「笛」可以代指很多吹奏類樂器,若講話者不了解單簧管這一樂器,言語中稱其為「笛」也無妨,畢竟單簧管也被稱為豎笛。但倘若將它沒頭沒腦地翻譯成「flute」這種特指的橫吹樂器(用口橫着吹),和原意的「clarinet」單簧管這種直吹樂器(用口豎着吹)就完全不同,成了翻譯錯誤了。

五分鐘後——

華安:「有段中文字幕我改了,『把它扔進水』,原先是『掉』字,現在改為『扔』,因為情節上不是『掉』。你看英文要改嗎?

筆者(頓時警覺):「呃呃?想問下(主人公)是很大力氣扔進水裏還是隨手一扔這樣?前者的話要改『threw』(『throw』的過去式),後者的話就維持原先的『dropped』(『drop』的過去式)

華安:「大力氣扔進去,情節上當時這個主人公都要放棄單簧管了。

筆者:「那『threw』最合適。

中文的「扔」,既可以是「扔垃圾」那般隨手一丟,也可以是「扔石頭」這類蓄力投擲。這個時候,對應的英文詞彙就出現了區別。「drop」這個動作給人一種軟綿綿從手中掉下來的感覺,「throw」則是充滿了力量且刻意扔出去。

這段小小的「推敲」,是筆者翻譯工作中經常遇到的情況。那麼小讀者們,在寫作和學習時,你願不願意和筆者與華安哥哥一樣,學一學韓愈和賈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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