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評武論|黎智英案數罪並罰彰顯審判正義 捍衛國家安全不容質疑

文/吳志斌

12月15日早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宣布判決,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黎智英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1項煽動罪名全部成立。在宣判黎智英所涉三項罪名全部成立後,法院宣布該案件將押後至明年1月12日進行求情程序(由被告及辯方陳述減刑理由),隨後散庭。黎智英一案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審訊案件,罪成者最高刑罰將是終身監禁。

黎智英賣國求榮,勾結外國勢力,證據確鑿,數罪並罰,可謂是罪有應得。此判決合法、合情、合理,既彰顯了香港審判的司法正義,也體現了香港捍衛國家安全底線和紅線的堅定決心。根據控方的信息披露,黎智英早在2019年以前就已經開始着手建立他的國際「政治人脈」,其中包括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Paul Wolfowitz、退役上將Jack Keane、美國參議員Rick Scott、前美國駐港澳總領事James Cunningham,甚至連黎智英私人秘書Mark Simon亦是美國共和黨黨員的助手,曾安排黎智英與華盛頓官員會面,為他爭取美國的政治支持。尤其是在香港黑暴期間,黎智英更是「抓住時機」,多次訪美,不遺餘力地游說美國參眾兩院通過制裁香港、打壓中國的相關法案。此外,在2020年5月29日,黎智英更是在《紐約時報》發表文章,直言報復中國、打壓香港特區的方法,「包括撤銷中共和香港官員子女的學生簽證。」根據黎智英的認罪陳詞,他承認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曾向美國官員提議制裁香港,挾港威中,但根據控方的罪證收集,即便是在國安法實施後,黎智英依舊與美國政客保持聯繫,繼續相關的犯罪行為。

其次,在黎智英案的執法、檢控、審判各個階段,以美英為首的西方國家更是展開對香港司法體系無中生有的抹黑和污衊,不僅美化黎智英及其團夥的犯罪行為,更以所謂的「制裁」恫嚇香港特區政府以及相關執法人員。根據特區發言人的陳述,黎智英定罪是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所進行的法律裁定:「法庭經過總共多達156日的公開聆訊,審視了多達2220項證物、超過80000頁文件,14名控方證人的證詞,黎智英本人更出庭作供多達52天。」此外,黎智英在獄中得到了妥善的醫療服務,並不存在西方媒體口中的「非人道虐待和迫害」,更不可能會出現黎智英女兒所言,自己的父親會因粗暴的囚禁「犧牲而成烈士」。

新聞自由並不是犯罪的藉口,賣國求榮亦不是民主的捷徑。香港特首李家超針對黎智英一案的定罪,特別公開強調「特區政府旗幟鮮明,司法機構理直氣壯,無懼任何威嚇,堅定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在黎智英被關押候審的數年中,歐美反華政客暗中作祟,令黎智英連續三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提名。歐美反華政客以「雙標」對待黎智英的賣國行徑,將黎智英和《蘋果日報》美化暴力的「謊言報道」和煽動捏造為「真相」,其險惡用心可想而知。早在2024年12月,筆者曾在題為《判決會遲到 正義從不缺席》一文中指出,「外國勢力對黎智英案乃至其他顛覆國家罪的案件越是上心,越是不斷叫囂,就越是證實了黎智英與境外反華勢力勾結,利益牽扯深厚,其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指控具有不可爭辯的事實基礎。」歐美各國一方面為自己的國安體系建立法律高牆,另一方面對黎氏一案指手畫腳,大發厥詞,這種虛偽至極的「雙標」如何對得起自詡的「民主與法治」?

黎智英一案的正義審判遠非終點,而是香港重塑以國安為核心的法律體系和司法審判的重要起點。黎智英定罪是對部分蠢蠢欲動、仍抱有幻想的不法分子的一次嚴正警告,不僅讓香港社會與黑暴的歷史作出了一次法治的切割,也樹立了以國安維持香港秩序的社會共識,實踐了維護國安的憲制責任,彰顯了香港法律正義的核心理念。黎智英獲判罪成,是民心之所向的答案——危害國安零容忍,維護國安不容質疑!

(作者為安徽省政協港澳台僑和外事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僑聯委員、資深評論員)

相關閱讀:

(有片)肥黎罪成|黎智英三項罪名全部罪成

(有片)國安法生效後續煽「獨」禍港 黎智英亂港行徑一文睇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文評武論|黎智英案數罪並罰彰顯審判正義 捍衛國家安全不容質疑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