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審訊歷時156天,今天(15日)上午1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由高院原訟法庭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組成的合議庭裁決。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立,黎智英三項罪名全部罪成。
現場所見,黎智英在聽到定罪後態度平靜。明年1月12日早上10時聽取口頭求情部分,預計需要4日,法官會盡快安排判刑日期。黎智英離場時與代表律師有手勢交流。
涉案被告包括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被告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本案在2023年12月18日正式開審,由3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至2024年6月11日,控方正式完成舉證,法庭於7月25日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黎智英在2024年11月20日開始作供,至2025年3月結束。2025年8月18日至28日,各方進行結案陳詞。
(點新聞記者周傾芫、王俊傑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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