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與《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等案件今日(15日)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裁決,法庭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立,即黎智英三項罪名全部罪成。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在赴京述職前見傳媒時表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就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被控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案件作出裁決,控罪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李家超指出,法庭裁定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全部控罪罪名成立,歡迎法庭的定罪判決。
李家超表示,法庭將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的案件,以及早前已承認控罪的八人的關連案件,一併押後至2026年1月12日聽取求情,然後公布判刑日期。法庭裁定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罪名成立,確認黎智英利用《蘋果日報》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媒體《蘋果日報》肆意製造社會矛盾、挑撥社會對立,煽動仇恨、美化暴力,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招引外部干預。黎智英損害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市民福祉,其行可恥,其心歹毒。黎智英恣意妄為的罪行是在眾目睽睽下進行,證據確鑿,法庭的定罪判決彰顯了法律的正義,維護了香港的核心價值。
李家超又指,法律從不容許任何職業或背景的人假借人權、民主和自由之名,公然傷害自己的國家及同胞。香港特區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會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香港是法治社會,特區政府有法必依、違者必究、執法必嚴,我們會全力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履行這天經地義的責任。
李家超最後強調,特區政府旗幟鮮明,司法機構理直氣壯,無懼任何威嚇,堅定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法庭的判詞總共有800多頁。政府會詳細研究判詞,稍後會再作更全面的聲明。
(點新聞記者蘇鉅祖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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