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評黎智英案判決結果與重大意義

文/陳曉鋒

今日(15日),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對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作出莊嚴裁決。這起歷時156天的審訊,作為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重大案件,其判決結果不僅彰顯了香港法治的尊嚴,更向世界傳遞了一個明確信號:任何企圖分裂國家、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本案中,黎智英被控三項罪名: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法庭最終裁定其全部罪成,這一判決嚴格遵循了香港國安法的立法精神與法律條文。

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構成犯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黎智英長期通過《蘋果日報》平台,散布煽動性言論,妄圖藉助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其行為已嚴重觸犯法律紅線。法庭在審理過程中,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意見,審查了大量證據,包括黎智英與境外勢力的往來紀錄、媒體報道內容等,最終認定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這一判決體現了司法機關對國家安全犯罪的零容忍態度,彰顯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則。

此外,三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亦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進一步表明,任何組織或個人,無論其背景如何,只要觸犯國安法,都必將受到法律制裁。這為香港社會樹立了一個鮮明的法治標杆:國家安全不容侵犯,法律底線不可逾越。

事實上,黎智英案的判決還具有重大的政治意義。近年來,外部勢力頻繁插手香港事務,利用反中亂港分子製造社會動盪,企圖破壞「一國兩制」實踐,阻礙中國發展進程。黎智英作為亂港勢力的代表人物,長期充當外部勢力的「代理人」,通過媒體平台傳播有害思想,煽動民眾對抗政府,其行為本質是外部勢力對香港內部事務的粗暴干預。

法庭對黎智英的定罪,是對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的有力回擊。這向世界表明,香港是中國的香港,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不容任何外部勢力插手干涉。中國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決心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決心堅定不移。這一判決也警示那些企圖勾結外部勢力破壞香港穩定的人:任何分裂國家、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行為,都必將遭到法律的嚴懲和人民的唾棄。

媒體是社會輿論的引導者,對於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和諧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然而,黎智英旗下的《蘋果日報》長期充當反中亂港勢力的輿論工具,通過發布煽動性報道、製造社會對立,嚴重破壞了香港的媒體生態和社會秩序。其報道內容往往偏離事實真相,誇大社會矛盾,甚至編造虛假資訊,誤導公眾認知,激化社會情緒,對香港的法治建設和社會穩定造成了極大危害。

法庭對《蘋果日報》相關公司的定罪,是對香港媒體環境的一次重要淨化。它向所有媒體機構傳遞了一個明確信號:媒體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堅守職業道德,客觀公正地報道新聞,不得傳播有害思想,不得煽動社會對立。這一判決有助於引導香港媒體回歸理性、客觀、公正的軌道,為香港社會的長治久安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同時,這一判決也有助於凝聚香港社會共識。在經歷了修例風波的動盪後,香港社會普遍渴望穩定與發展。法庭對黎智英等亂港分子的嚴懲,順應了民意,彰顯了正義,有助於增強香港市民對國家法治的信心,促進香港社會的團結與和諧。

黎智英案的判決,是香港法治建設的重要里程碑,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實保障,是「一國兩制」實踐的生動寫照。它再次證明,只有堅持法治原則,堅決打擊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才能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只有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才能推動「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

國安利劍已出鞘,亂港禍首終伏法。香港的明天,必將更加美好!

(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選舉委員會委員、法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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