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稱「敵國條款」過時 專家:日方說法錯誤

中國駐日大使館21日在X平台(前稱推特)發文。(X截圖)

【點新聞報道】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公然發表涉台露骨挑釁言論,暗示武力介入台海的可能性。中國駐日大使館21日在X平台(前稱推特)發文稱,《聯合國憲章》專門設立「敵國條款」,規定德意日等法西斯或軍國主義國家的任何一國,有再次實施侵略政策的任何步驟,中法蘇英美等聯合國創始成員國有權對直接實施軍事行動,無須安理會授權。日本外交部23日在X發文回應稱,發布暗示這些過時條款仍然有效的信息,與聯合國既定決議相悖。

知名國際法專家表示,日方有關說法是錯誤的,聯合國憲章中的敵國條款一直沒有完成修改,說明修改上述條款的法律程序沒有結束,即有關修改的任何主張沒有生效。

北京國際法學會會長、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院長李壽平指出,「敵國條款」即《聯合國憲章》第53條、第77條和第107條,其產生是二戰後期反法西斯同盟為防範戰敗國再犯侵略的考量,是通過敦巴頓橡樹園會議、雅爾塔會議和舊金山會議多次討論形成的。特別是1945後召開的舊金山會議上,「敵國條款」作為關鍵內容被納入《聯合國憲章》的起草進程。1945年6月26日,《聯合國憲章》簽署,同年10月24日正式生效,包含這三條內容的「敵國條款」也隨之正式生效。條款明確將德、意、日三國列為「敵國」。依據第53條、107條,對付相關敵國或在區域辦法內防備這類國家再推行侵略政策的步驟,在聯合國能應相關政府請求擔負起防止這些國家再次侵略的責任前,無需安理會授權。

該條款的存在成為日本加入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實現「政治大國」夢想的一大障礙。日本加入聯合國後,曾多次提起刪除「敵國條款」的問題,一直未得到各方認可。據網上公開資料顯示,1995年聯合國成立50周年之際,日本加大在聯合國外交活動的力度,拉攏德國等國共同向聯合國大會提出廢除「敵國條款」的議案。同年12月,第五十屆聯合國大會以155票贊成、3票棄權通過了重新考慮《聯合國憲章》,建議廢除「敵國條款」的第52號決議案。但該決議案僅具有建議權,不具備決定性的法律效力。進入21世紀後,隨着「普通國家化」進程的加速,海外動用武力的可能性逐漸增大,日本政府又數次提起廢除「敵國條款」的問題。截至2025年,該條款仍保留於《聯合國憲章》中。

李壽平表示,作為戰後國際秩序的重要法律支撐,聯合國「敵國條款」是世界反法西斯同盟基於慘痛歷史教訓確立的和平保障機制,其核心價值在於以法理約束戰敗國侵略野心,築牢全球安全防線。其核心的「反侵略、守秩序」內核至今仍具約束力,是戰後國際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

(點新聞記者任芳頡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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