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選委會當然委員登記有效 職位由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指明

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會)今日(25日)在憲報刊登公告,宣布1名選舉委員會(選委會)當然委員的登記為有效。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569章)附表第5J條,擔任該附表第2A部訂明的指明職位的人士可登記為選委會當然委員。如有關人士沒有資格登記為當然委員或身兼多於一個指明職位,他/她可指定由在相關團體(就該指明職位而言者)中擔任職位的另一人登記為當然委員。

選舉事務處收到1份當然委員的登記。資審會在審查後裁定有關登記為有效。涉及的界別分組為教育界,為由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指明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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