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選委會當然委員登記有效 分別為樹仁大學校長及交諮會主席

【點新聞報道】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會)今日(10日)在憲報刊登公告,宣布兩名選舉委員會(選委會)當然委員的登記為有效。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569章)附表第5J條,擔任該附表第2A部訂明的指明職位的人士可登記為選委會當然委員。如有關人士沒有資格登記為當然委員或身兼多於一個指明職位,他/她可指定由在相關團體(就該指明職位而言者)中擔任職位的另一人登記為當然委員。

選舉事務處收到兩份當然委員的登記。資審會在審查後裁定有關登記為有效。涉及的界別分組和指明職位如下:

界別分組 指明職位

教育界  香港樹仁大學校長胡懷中

工程界  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黃仕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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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選委會當然委員登記有效 分別為樹仁大學校長及交諮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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