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由香港大律師公會及世界正義工程(World Justice Project,WJP)舉辦的「杜絕貪污—法治關鍵」論壇今日(26日)開幕。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廉政專員胡英明、證監會主席黃天祐、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等嘉賓出席。

林定國致辭表示,自2015年起,香港在WJP「法治指數」中「消除貪污」一項,一直位列全球前10名,足見本港在廉潔與法治建設上的國際地位與貢獻。國際社會普遍認同,法治與廉潔之間關係密切。香港由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深受貪污困擾,短短數10年間,蛻變為全球最廉潔的地區之一,成功歸因於三大要素:一是完善的法律制度,二是強而有力且獨立的執法與司法機關,三是深入民心的反貪文化。
第一,在法律制度方面,1971年實施的《防止賄賂條例》是重要里程碑,訂定了「管有來歷不明的財產」等新罪行,並賦予執法機關廣泛的調查權力。林定國進一步指出,法定罪行以外,普通法下的案例也是反貪利器。例如,在許仕仁案中,終審法院確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涵蓋索受或收受利益。除了刑事訴訟,公眾亦可透過民事途徑要求涉貪人員歸還非法得益,具體例子為樞密院在胡禮達案中的裁定,該案中政府官員以賄款購置的資產,須以構定信託(constructive trust)形式返還政府。香港法律對私人層面的貪腐同樣嚴格,《防止賄賂條例》中收受利益的「代理人」一詞涵蓋受僱或代表他人行事之人。上述基於構定信託的民事追討原則,同樣適用於私營機構員工收受賄款的情況。

第二,在執法及司法層面,廉政公署、證監會,以及香港法院均發揮舉足輕重的作用。林定國表示,1974年成立的廉政公署是香港反貪歷程的分水嶺,廉政專員僅向行政長官負責,確保其獨立性。按《證券及期貨條例》設立的證監會是獨立法定機構,積極打擊金融舞弊與市場操縱。司法機構則透過重要判例不斷發展相關法理,確保法律公平公正地應用。

第三個因素,亦是當局認為最重要的一項,是社會中的反貪文化。林定國指出,年長一輩對往日「貪污處處」的切身記憶,凝聚成世代傳承的「貪污零容忍」價值觀。市民積極舉報可疑個案,亦願意配合調查,可以說反貪已經成為香港人「基因」的一部分。在國際層面,香港積極履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UNCAC),過去10年,律政司已處理超過2800宗相關的刑事相互司法協助請求,以及超過40宗相關的引渡個案;同時積極參與國際獨立非政府組織之間的能力建設。
展望未來,林定國表示,政府將繼續以「一國兩制」為根本,鞏固法治優勢,推動國際交往合作,為全球的廉潔治理與法治發展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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