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切實保障航空運行安全,中國民航局發布緊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移動電源)乘坐境內航班。
「多家機場前幾天就已經開始嚴查」、「成筐的旅客充電寶在機場被攔下」……新規生效前夕,大量網友在社交媒體反映,沒有3C認證的充電寶不被允許帶上飛機。從網上圖片來看,安檢口有數箱不同品牌的充電寶被扣留。嚴查充電寶的機場包括但不限於烏魯木齊天山機場、深圳寶安機場、長沙黃花機場、南昌昌北機場、瀋陽桃仙機場、青島膠東機場、哈爾濱太平機場、大慶機場、麗江機場等。有傳,新疆克拉瑪依機場一天就沒收了3000多個充電寶。
上述通知強調,各機場安檢部門要加強對旅客隨身攜帶充電寶查驗,嚴防旅客攜帶不合格充電寶乘機。各航司、機場要在安檢現場增派工作人員,做好旅客的服務指引及解釋工作。要合理設置旅客對充電寶的自棄、暫存區域,明確暫存手續和流程,為旅客自棄、暫存提供便利,提升旅客對政策的理解度和配合度。
近期多個品牌的「充電寶」因鋰電池過熱、起火或爆炸等安全隱患被召回,其中也包括一些市場佔有率非常大的知名品牌產品。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為此撤銷或暫停了多個充電寶及電池芯廠家3C認證。據了,按市佔率,小米、安克、羅馬仕是國內充電寶前三品牌。目前,羅馬仕的充電寶產品已在線上旗艦店全面下架。宣布召回問題批次產品後,安克創新迅速劃清界限,與ATL(寧德新能源)達成電芯採購合作。

飛行過程中依然禁用充電寶
「成都雙流,昨天被沒收了兩個羅馬仕。」成都機場出行的網友抱怨。此外,旅客還需留意,目前網友反映充電寶必須有3C標識,有CE標識(歐洲共同市場安全標誌)的一樣不能上飛機,「今早在烏魯木齊機場『閃極』充電寶被收了,有CE標識。」有烏魯木齊機場出行網友表示。
26日中午,有內地媒體致電烏魯木齊天山國際機場、長沙黃花國際機場、杭州蕭山國際機場的熱線電話,客服表示已開始根據民航局的通知,對乘客攜帶的充電寶進行安檢,有3C標識、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不屬於羅馬仕、安克等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才可帶上飛機,「但當前階段主要是進行提醒和警告,28日起將按要求強制執行。」
此前3月,杭州飛往香港的HX115航班上,機艙內一充電寶自燃引發火情,法國航空事故調查局(BEA)近日公布的調查報告顯示,正是由於羅馬仕品牌的充電寶發熱失控所致,該設備容量為20000毫安時,事發時,在乘客行李中突然冒煙並引發燃燒,險些釀成更嚴重後果。
「近期連番發生機上危險事故,藉此機會出台一項明文規定其實是好事,至少有明確規定讓消費者明白什麼樣的充電寶才符合登機標準。」知名民航博主FATⅢ表示,航司和機場也應當把機上和機場的充電設備做好,減少旅客對充電寶的依賴,也是降低風險的舉措。
專家提醒,此次民航局新規,是禁無3C標識的充電寶「上」飛機,但在飛行過程中,仍不准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同時,始終關閉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飛機客艙屬於增壓環境,飛機起降過程中,客艙壓力不斷變化,會從起飛前的1個大氣壓降到巡航時的約0.6個大氣壓,降落時再慢慢增加到1個大氣壓。在這種環境下使用充電寶,容易導致發熱、增加自燃的概率。
標識缺失或模糊 可依規沒收
北京市中聞(南京)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光向《大公報》表示,「3C認證是安全技術證明,無標識就意味着無法確認電池是否符合航空安全標準,因此即使充電寶實際容量合規,只要標識缺失或模糊,安檢員就可依規沒收,旅客如果以『不知情』『自用無風險』等理由抗辯通常都是無效的。」

充電寶「3C」認證Q&A
什麼是3C認證?
全稱為「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英文名稱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是中國政府為保護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國家安全、加強產品質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制度。國內外製造商在合法銷售產品之前,必須取得相關證書並加貼3C認證標識。
「3C」認證始於何時?
2023年3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對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移動電源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3C認證)管理。
沒「3C」不可出廠?
自2024年8月1日起未獲得「3C」認證證書和標註認證標誌的產品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帶上機的充電寶有容量限制?
根據中國民航局的規定,關於充電寶上機有容量限制,20000毫安內可直接帶上機,無需航空公司批准,20000毫安至32000毫安之間需經航空公司同意,容量超過32000毫安禁止攜帶。
如何辨認真假「3C」標識?
立體效果
從3C認證標識的正面對光觀察它,標誌為白色底板,黑色圖案。用目光對準標誌畫面觀察,透過3C認證標識菱形看,標誌畫面有深遠的立體感覺,有真實感。如果沒有立體效果,那麼可以判斷是仿冒的標識。
防偽碼
通過安全認證的商品,都有唯一編碼,撕開3C標識後,就會看到這個防偽碼。一般仿造的標誌後面沒有這個防偽碼。真的3C標識,撕開後,這個標誌也就壞了,不能再黏回去,這也是一種辨別方法。
網上查詢
登陸中國質量認證中心的官方網站,點擊「證書查詢」,選擇製造商─商品的生產廠家,查詢到結果的表示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如果顯示「沒有找到該證書」,就是不合格的。也可將防偽碼輸入到「證書編號」裏查詢,這樣查詢更加精確。
加強監管|香港民航處禁機上用充電寶
由於與充電寶相關的航機安全事故頻生,香港民航處於今年3月24日發出通告,更新對本地航空公司就航班乘客攜帶及使用外置充電器的要求及規管,以進一步提升航空安全。
香港民航處今年2月發出通告,提醒航空業界須嚴格執行對乘客攜帶上機物品的相關規定後。民航處3月21日與本地航空公司的代表會面,並於3月24日發出新通告更新規管。根據最新要求,本地航空公司除須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就飛機乘客攜帶上機物品的相關規定外,由今年4月7日起,乘客不得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電器為其他便攜式電子裝置充電,或為外置充電器充電;以及不得把外置充電器放置於行李架上。民航處建議市民如有疑問,在乘搭航班前可向相關航空公司確定有關的最新規定。
法律責任|匿藏無標識充電寶引發事故 最高判囚三年
北京市中聞(南京)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光向《大公報》表示,本月28日之後旅客在境內搭乘航班如未按規定攜帶違規充電寶乘機,將會按照《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民航旅客禁止隨身攜帶和託運物品目錄》和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進行懲處,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
陳光表示,安檢機構有權直接暫扣或銷毀無3C標識充電寶,旅客無權主張賠償。如旅客堅持攜帶,航空公司可依法拒絕其登機,已購機票費用不退。而如果存在擾亂航空器秩序、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等,公安機關可依據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以警告或五百元人民幣以下罰款,情節較重者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能並處一千元人民幣以下罰款。
陳光還表示,如旅客違反規定攜帶違規充電寶,意味着旅客違反航空運輸安全條款,航空公司有權依規中止運輸合同,並可以追償因航班延誤等造成的損失。同時,如故意藏匿無標識充電寶引發起火、冒煙等險情,則可能觸犯《刑法》第一百三十條「非法攜帶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據此最高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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