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為進一步保障航空安全,民航局今日(26日)發布緊急通知,明確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無3C標識、標識不清或被廠家召回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
今年以來,旅客攜帶充電寶等鋰電池產品登機後起火冒煙的事件多發。近期,多家知名充電寶廠商因電芯安全隱患召回部分批次產品,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也撤銷或暫停了多個充電寶及電池芯廠家的3C認證。這些情況表明,隨身攜帶的充電寶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對民航安全運行的風險持續增加。為此,民航局依據國際《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在現有政策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管控,並要求相關單位落實宣傳、查驗、服務及應急準備等工作。
通知要求,航空公司及代理機構需加強宣傳,通過多種方式向旅客普及充電寶的安全風險及管控政策,引導旅客避免攜帶不合格產品。機場應在安檢通道、值機櫃枱等區域設置提示標識,利用廣播、電子屏等進行密集宣傳。
同時,機場安檢部門需嚴格檢查旅客隨身攜帶的充電寶,防止不合格產品帶上飛機。航空公司及機場應在安檢區域增派人員,做好旅客指引和解釋工作,並設置專門的自棄或暫存區域,優化相關流程,提升旅客配合度。
此外,機場需按照《航站樓旅客便攜式電子設備充電設施建設指南》,加快完善航站樓充電設施建設及維護,確保旅客在候機期間的充電需求得到滿足。
通知還強調,航空公司及機場應加強員工培訓,確保工作人員熟悉充電寶安全政策,並能準確解答旅客疑問。各單位還需完善鋰電池起火、冒煙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提升員工應急處置能力,確保緊急情況得到及時有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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