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政府今日(20日)在憲報刊登《簡樸房條例草案》,為出租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引入規管制度,明年3月1日起,接受分間單位登記及「簡樸房」認證申請。
草案要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須符合一系列有關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包括內部樓面面積、樓底淨高度、消防結構安全、照明及通風、廁所、供水點及水電錶等,以及取得「簡樸房」認證,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如有人將未獲認證的分間單位出租便要負上刑事責任,而相關租客則不會涉及法律責任。
政府表示,會為現存分間單位所處的住宅單位設立為期12個月的登記制度,並給予為期36個月的寬限期,讓已登記的分間單位進行所需的改造工程和申請「簡樸房」認證。
政府將在2027年3月1日起對違法劏房執法,當局會透過社工協助受執法行動影響的住戶,在私人市場尋找其他居所搬遷,亦會協助他們轉到過渡房屋、中轉房屋、臨時收容所等。不過,當局指,即使受影響住戶正輪候公屋,亦不會因執法行動而獲提早編配公屋單位,以免對其他輪候公屋人士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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