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吳煒
近日,隨着特朗普政府的行政令花招迭出,美國國內的法律戰也是打得火星四濺。5月29日,美國國際貿易法院裁定特朗普的「解放日」關稅行政令違憲而頒布禁制令,因其濫用「國家緊急狀態」定義,而貿易逆差不構成「國家緊急狀態」,憲法是賦予國會而非總統決定關稅的權力。特朗普政府隨之提起上訴,巡回上訴法院又以貿易法院的裁決有行政程序瑕疵為由要求暫緩執行。同時期展開的還有關於哈佛大學招收國際生的法律戰,5月22日,美國國土安全部取消哈佛大學招收國際學生的認證,而波士頓聯邦地方法院又批准了哈佛的訴訟請求,對國土安全部的決定頒布了臨時禁制令。各方你來我往鬥得不亦樂乎。
總結起來,特朗普第二任期前100天簽署了共143項行政命令,創下歷任總統之最,涉及移民、貿易、人工智能、對外援助等多個領域,但因繞過國會,依賴緊急權力或挑戰憲法條款,部分命令迅速遭到司法系統和民間組織的挑戰。除了前述關於關稅和哈佛招生的法律戰外,還有上任首日試圖終止「出生公民權」(即根據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任何在美國出生的人自動獲得公民身份)的行政令,被聯邦法官裁定「明顯違憲」,下令暫停生效,接着多個州提起訴訟,預計將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還有試圖通過行政令暫停數十億美元的全球衞生援助資金,也在2025年3月被聯邦最高法院(包括特朗普提名的大法官、首席大法官及其他自由派法官)裁定無效,稱缺乏法律依據。
而特朗普第一任期(2017年-2021年)共頒布220項行政令,其中被法律挑戰的更是不勝枚舉,包括禁止以穆斯林為主的國家公民入境美國並暫停難民項目、終止DACA(延遲遣返童年入境者計劃,該計劃保護80萬童年非法入境美國的移民免於被遣返)、廢除氣候行動計劃並放鬆對傳統能源的環保限制、要求對不配合聯邦移民執法的城市削減聯邦資金等,這些法律挑戰最終導致其大約40%的移民政策、20%的經濟與去監管政策、30%的環保政策及50%的醫療政策無法落地或受阻。可以說,美國的司法體系成了特朗普政府任性決策的軟肋掣肘。
美國司法體系是一個三層結構的聯邦和州法院系統,聯邦法院負責處理涉及聯邦法律、憲法、州際爭議及特定事務(如破產、海事法等)的案件,包括最高法院(擁有最終上訴權)、上訴法院(共13個巡迴上訴法院)和地方法院(共94個地方法院)。而州司法體系包括州最高法院、中級上訴法院和初審法院。
其司法體系的特點包括普通法傳統、陪審團制度等,但和推翻行政令相關的最關鍵機制是司法審查。行政令是美國總統行使行政權的工具,但須符合其憲法和法律,法院可審查行政令的合憲性。一般而言,行政令被挑戰主要針對以下幾個方面:超越總統法定權限(如《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違反憲法(如第一修正案的言論自由和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或程序不當(如未遵循《行政程序法(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的公眾通知要求)等。一旦判定行政令違憲或超出總統職權,聯邦法官可頒布臨時禁制令或永久廢止。對行政令的挑戰主要依賴聯邦法院,尤其是最高法院的最終裁決,因此其獨立性和判例約束力是這個體系的核心。
學習美國司法體系及制度,是為了更好的利用其法律軟肋捍衛中國企業和個人在美利益,遏制特朗普政府的衝動決策任性決策,TikTok、騰訊微信都是這方面的正面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