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美圖秀秀」改DSE成績獲教大錄取 22歲女生認罪候判

女子承認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教大揭發一名22歲女子去年申請報讀該校語文研究文學士課程時,涉嫌虛報中學文憑試英文科成績為第3級,並使用「美圖秀秀」修改證書副本,教大發現後即取消其錄取資格並報警。涉事女生今日(28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辯方求情稱事後女生曾致電校方「自首」,惟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指,被告怕東窗事發才試圖向校方澄清。案件押後至6月11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感化及社服令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吳梓瑩(22歲),報稱無業,持有香港身份證,被控於2024年6月19日與8月22日之間,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向香港教育大學職員虛假陳述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取得第3級成績,以及所提交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通知書副本是真實的,不誠實地企圖取得香港教育大學提供的語文研究(榮譽)文學士(英文主修)課程的教育和教學服務。

案情指,去年6月19日,教大收到被告的網上申請及中學文憑考試成績通知書副本,顯示其英國語文科取得第3級成績。同年7月26日,被告獲得網上面試機會,並獲教大取錄。惟校方於8月22日向考評局核對被告的正式成績通知書時,發現被告英文科成績其實為第2級。校方發出電郵向被告查問,被告承認出於「好玩」而修改成績通知書副本,校方即取消其錄取資格並報警。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使用「美圖秀秀」更改成績,在被告的手機相冊中亦發現更改的紀錄。

辯方求情指,被告出身單親家庭,因擔心未能錄取會令母親失望而做出愚蠢行為。辯方又指,不論英文科成績為第3級或第2級都不會影響其面試資格,加上被告曾於8月1日主動致電教大,告知自己文件有誤,並查詢如何處理,惟庭上無法提供相關證明。在裁判官查問下,辯方解釋稱所有獲錄取學生都要向教大提交證書正本,被告跟從指示向考評局申請,由考評局向教大寄出證書。裁判官質疑被告並非主動自首,而是知道要向校方提供證書正本,才迫不得已這樣做,被告疑有進一步誤導法庭的態度。

裁判官續指,監禁是恰當懲罰,但考慮到被告年紀及沒有案底,決定接納辯方要求,先索取一系列報告,押後至6月11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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