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一名內地女子於4年前向香港大學訛稱曾在哥倫比亞大學就讀,以取得香港大學碩士課程取錄。涉案28歲女子早前承認一項欺詐手法取得服務及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案件今日(8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判被告監禁240日。
28歲被告李思萱,持有雙程證。被告承認於2021年12月13日至2024年7月19日,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即向香港大學職員訛稱擁有紐約市哥倫比亞大學的文學學士學位,主修語言學,而不誠實地取得由香港大學提供的應用語言學文學碩士課程的教育及教學服務。被告亦於2024年7月20日或前後,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一張看來看來是由香港大學同年6月12日發給她的證書屬於虛假,而在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下保管或控制該文書。她被控「以欺詐手法取得服務罪」及「管有虛假文書」兩罪,而「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獲撤回。

據了解,持雙程證的28歲女被告李思萱,曾參加24/25年世界環球小姐選美比賽並獲深圳區冠軍。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自幼勤學,疫情期間仍積極進修,案件源於其求學心切,且無證據顯示偽造文件被用於非法用途。然而,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指出,被告不誠實取得香港大學的學位後,仍進一步管有偽造的畢業證書,並在假的證書上指其成績優異,貫徹其不誠實的行為,認為所認兩罪的刑期不能全部同期執行,考慮案情等因素後,遂判被告就每項控罪入獄300天,因被告認罪可獲三分一的刑期扣減,另有40天的刑期須分期執行,判被告總刑期240天。
另外,鄭官上次聆訊要求查證港大學額資料,控方指入境處曾向港大查詢,涉案課程案發時有95個學額,但該屆只收生93人,屬收生不足,鄭官指未有證據顯示被告行為有影響其他申請人。
相關報道: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