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男子涉3宗爆竊案被拘   警方提醒市民鎖好門窗

警方呼籲市民,盡量避免在家中存放貴重物品。(警方直播圖片)

【點新聞報道】警方於10月31日拘捕1名42歲男子,涉嫌與本年10月起在屯門發生的3宗爆竊案件有關,爆竊地點主要為低密度式及低層私人住宅單位,損失金額合計達147萬元。警方今日(2日)對案情作簡報。

警方表示,今年十月,警方接到兩名住客報案,指其住所窗戶被硬物撬開,住所內有被搜掠痕跡及有財物被偷去,失物包括現金、手錶及珠寶首飾,總值約135萬港元。

經警方調查及分析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後,發現有關爆竊案全部發生晚上至凌晨時分。疑犯及其同黨特別針對近山邊、低密度及低層住宅,經屋苑外圍的圍欄進入屋苑範圍後,進行觀察及踩線。當確認單位無人後,同黨會在樓下或山邊「把風」,另一方面疑犯便會沿住單位外牆的喉管爬到涉案單位,之後會用硬物,例如鐡筆及螺絲批,撬開目標單位窗戶然後入屋搜掠,賊人偷去單位內財物後會從原路逃去。

有見及此,青山分區特遣隊人員於10月31日晚進行反爆竊行動。行動期間,發現一名男子形迹可疑,並於涉案屋苑平台徘徊,人員立即作出追捕及成功截停有關男子,在其背囊搜出金器、現金、鑽石首飾合共總值約港幣12萬元的財物,以及相信用作犯案的螺絲批及其他工具。經調查後,發現該男子於被捕前剛剛在涉事屋苑的一個低層單位進行爆竊,該名男子身上沒有身份證明文件,被警方以「爆竊」及「未能提供身份證明文件」拘捕。

經閉路電視分析及對比,警方相信該名男子與之前所提及的兩宗於10月20日及26日發生的爆竊案有關。被捕內地男子42歲,報稱無業,警方仍調查被捕人有否涉及更多同類型的刑事案件以及其同黨身份,及其他失物去向。

警方指,爆竊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4年。他同時提醒市民,要鎖好門窗,盡量避免在家中存放貴重物品,如發現可疑人物,請立即通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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