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失名牌銀包連委任證 八旬翁認盜竊惟「丟咗」 判監6個月緩刑2年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指被告年事已高,故判囚6個月,緩刑2年。(點新聞資料圖片)

【點新聞報道】一名八旬老翁於5月底在黃大仙偷警察名牌銀包,內含其警察委任證及遊樂會會員證,事主發現被盜報案求助。涉案老翁今日(10月31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承認一項盜竊罪,所有失物未能尋回。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指被告年事已高,故判囚6個月,緩刑2年,及須賠償事主3,200元。

82歲被告吳杰民,報稱小巴站長,被控一項盜竊罪。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5月31日,在黃大仙龍蟠苑商場內偷竊一個牌子為路易威登的黑色錢包,價值港幣2,500元;現金港幣500元;一張香港身份證、駕駛執照、八達通、香港輔助營察隊的輔警人員委任證、警察體育遊樂會會員證及兩張visa卡,而上述物品為成文烈的財產。

案情指,事主於2024年5月31日在案發地的長椅上食早餐,惟將銀包遺漏在長椅上,忘記取回便離開。其後,事主發現後遂返回案發地,惟銀包已不知所蹤,遂報警求助。警方協助翻查閉路電視後,發現被告於事主離開後將銀包取走,遂於8月時拘捕被告,被告於警誡下承認犯案,「都係一時貪心,拎咗嗰銀包,已經丟咗」。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警失名牌銀包連委任證 八旬翁認盜竊惟「丟咗」 判監6個月緩刑2年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