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8月12日,國家民政部網站公布《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相比原條例,在登記程序上作了較大修改,其中「結婚不需要戶口簿」引發熱議。
草案規定,結婚登記不再需要戶口簿,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只需出示兩項: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無直系或三代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也只需出示居民身份證和結婚證兩項,同時草案對「離婚冷靜期」作出正式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都可以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草案在網絡引發網友激烈討論,有網友擔心離婚難度將大大增加,變成「結婚容易離婚難」。還有網友指出,結婚不需要戶口簿,使結婚更容易的同時會帶來更多風險,「會不會家裏孩子領證了,家長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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